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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欲之辩“天理与人欲之辩”的简称。中国伦理思想史关于道德规范与物质欲望之间的关系和论辩。


1楼2012-04-15 08:05回复
    最初见诸《礼记·乐记》:“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已有把“天理”与“人欲”对立的倾向。但又认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礼记·礼运》),并不否认物质欲望的合理性。后世对此有“以理节欲”、“存理灭欲”、“理存于欲”三种见解。西汉董仲舒、西晋裴主张“节欲”:“圣人之制民,使之有欲,不得过节,使之敦朴,不得无欲。”(《春秋繁露·保位权》)裴也提出“欲不可绝”,把满足人们物质欲求视为全身保生的前提。认为纵欲会失“天理之真”,而倡导“节欲”(《崇有论》)。


    2楼2012-04-15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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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中叶,戴震激烈批评宋明理学“以理杀人”,主张“欲根于血气,故日生也”(《孟子字义疏证·性》),肯定欲为人之根于生理上的本性,无法绝灭。又明确提出:“理者,存乎欲者也”(《孟子字义疏证·理》),以为一切道德观念离开人的情欲就无法存在。由此提出“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同上),并以“正情遂欲”为理想人格的标准,“圣人之道,使天下无不达之情,求遂其欲而天下治”(《与某书》)。戴震的见解比前人较为全面与深刻,是中国古代理欲之辩较为正确的总结。


      5楼2012-04-15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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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内容选自奚洁人主编《科学发展观百科辞典》 ,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出版,由上海辞书出版社授权中国文明网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6楼2012-04-15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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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这就是天理。
          未经许可,已经转载,这就是人欲。


          7楼2012-04-15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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