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事故
事故不大,车的损失也很小,只是表面一点点划伤,但处理事故很麻烦。
老婆下班顺路拉了几位同事,返回来的路上调头与一辆电动车相撞。骑车的是一位少妇,急着接孩子,就骑到了机动车道上与车的左前方相撞。幸好人没事,去医院照了张像,买了点药。
由于不确定对方的伤情,加之对方来了一位21岁的小伙子,说话很气粗,耽心他找麻烦,所以就报了警(不报警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警察过来照了像量了现场,开走了两车车,临走说了一声:最好你们私了。
后边的麻烦事就来了。给了对方五百块钱,才同意去交通大队处理事故,双方写协议、复印有关证件,去交通大队存车的地方找车(好几个存车的场,办案交警不确定在哪存着呢,还得去问清障的人才行),拓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等办完手续返回交通大队,就下班了。今天接着去交通大队办手续,交清障费、存车费,这才能提出车。然后去保险公司定损,办有关手续……
这期间电话打了无数,还动用朋友开车到处跑……
最麻烦的是双方协商处理事情的经过,心累啊!我们撞了这个人是个外地来打工的,身体一点事都没有,车子有保险公司负责修理,都还要500块钱,要不然就说这难受那难受,说腿肿了、小便也一次排不干净了……
唉!真是没有说理的地方,倒不如干脆给他500了事,你说找个关系吧,因为这点钱也不值得。不经公,私了有五百块就够了,经了公除了这五百还得交清障费(小车300电动车100、存车费(小车一天25电动车8块)、拓号费20(新车上户拓号费10块事故车就得20)、交通事故罚款50元(交警说这是最少得了,给了大面子了),这还不知道我的车交警开走跑了多少公里呢,这就是和谐社会,都是名文规定的收费啊!我的车能开走,收清障费合理吗?我没有违章,为什么要罚款?大家想想,以后有了事故谁还愿意找警察,找了他们更黑!
恶性循环的结果就是那些诬赖更猖狂,善良的人受到更大的损失!
唉!别管怎么说,这第八次事故车损最小,但心里受到的打击最大!对了,今天得多装点钱,给帮忙朋友的酒是要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