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是一个帅哥,不过现在,却变成了“衰哥”!
在4月明媚的阳光里,浮荡的春风绿柳间,我望着脚下的另一个自己,心如死灰。
不错,就是脚下!此刻我正飘飘荡荡的浮在半空中,身体呈半透明颜色,即便是对于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人来说,也明白这叫灵魂出窍。
然而另一个我,则两眼翻白,口角流沫,身体僵直地倒在了冰冷的水泥路面上。
“你快点给我起来!”我大喊一声,猛地扑到自己的身体上,拼命的捶之擂之,以期唤回一点声息。惜哉任我怎么折腾,手中仍空荡荡的,没有丝毫实质的触感。
十几分钟之后,还没等我收获到任何实质性效果,便听不远处传来一个老太太的惊呼,接着呼呼啦啦来了一大群人,七手八脚地把“我”抬到救护车上。
我就这样无奈的,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把自己的身体拉走。在人群中,隐约瞥到几张熟悉的脸孔,有同宿舍的哥们,还有一起在球场上奋战过的兄弟。
他们都红着眼眶,有的干脆拽起T恤猛揩眼泪鼻水。
“至于吗?不就是失去了一个朋友?”我立刻对他们的软弱嗤之以鼻,但是不是为何,心中却跟着涌起一丝酸涩,只得走到阴凉的楼洞里去躲避刺目的阳光。
周围很快便恢复了宁静,人群转瞬散去。空旷的水泥路面上,只余下一堆泥土,几片断瓦,和一朵在风中摇曳的玫瑰花。
我呆呆的望着那支即将凋零的花,欲哭无泪。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居然落得了个如此狗血的死法!我不过是跟往常一样吃完早点,跑去上课,接着一时兴起逃了堂课,而逃课的途中又抄了进路,走到这栋家属楼的楼下。
然而就在这条背阴的小路上,这栋住户平均年龄超过60岁的破楼下。
一个花盆,居然呼呼矣从天而降,准确地命中了我的脑袋。
于是我那含苞待放的双十年华,就被这个破烂的瓦盆划上了一个滑稽的句号。
不过死亡也不似传说中那么可怕,起码我在这破楼下站了大半天,仍然没有看到鬼故事中描写的手持锁链,狰狞恐怖的索命冤魂。
既来之,则安之。
反正已经死了,还不如去做点让自己开心的事情。于是我就飘飘忽忽地,踏着金红色的夕阳,来到了女生宿舍的楼下。
在半明半暗中,我抬眼望着这栋充斥着莺莺语语,温香软玉的宿舍楼,气得几乎咬断牙根。
想我从小学便开始苦熬,每天在考卷和题海里挣扎,日子过得简直比大悲寺里的苦行僧还凄楚几分,最后终于熬过十年寒窗,修成正果,考上大学。
哪想刚刚使尽浑身解数,追上了本校的校花,就被一个破花盆要了小命。
我恨啊!我好恨!
我恨死了那个扔花盆的人,更恨学校的设计师,为什么要把宿舍区跟教学区建得比牛郎和织女的距离还远,否则我也不会为了抄近路而丢掉小命。
我一边诅咒,一边怒目瞪视着身边来来往往的情侣,不知不觉中,竟迷迷糊糊的走到了校花的宿舍门前。
当然,这次女生宿舍门口的那个凶神恶煞般的老大妈并没有跳出来拦我;走廊上形色匆匆的女学生也没有一个正眼看我。
于是我一路畅通无阻,如入无人之境般走进了校花的闺房。
校花叫程琳,我总是喜欢叫她琳琳,她是个南方的女孩,有着乌黑的长发和俏丽的笑容。每当她“咯咯”地笑起来,那深深的酒窝简直要将我溺毙。
不过此时她并没有笑,而是蜷缩在床上,抱着电话,肩膀一怂一怂的哭泣。
我看到她憔悴的模样,胸口传来一阵揪痛。
我多想象过去一样,摸摸她的头发,轻轻的安慰她。但是我却再也不能那样了!
即便我千百次伸出手去,她也不会感觉到我的存在。
在4月明媚的阳光里,浮荡的春风绿柳间,我望着脚下的另一个自己,心如死灰。
不错,就是脚下!此刻我正飘飘荡荡的浮在半空中,身体呈半透明颜色,即便是对于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人来说,也明白这叫灵魂出窍。
然而另一个我,则两眼翻白,口角流沫,身体僵直地倒在了冰冷的水泥路面上。
“你快点给我起来!”我大喊一声,猛地扑到自己的身体上,拼命的捶之擂之,以期唤回一点声息。惜哉任我怎么折腾,手中仍空荡荡的,没有丝毫实质的触感。
十几分钟之后,还没等我收获到任何实质性效果,便听不远处传来一个老太太的惊呼,接着呼呼啦啦来了一大群人,七手八脚地把“我”抬到救护车上。
我就这样无奈的,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把自己的身体拉走。在人群中,隐约瞥到几张熟悉的脸孔,有同宿舍的哥们,还有一起在球场上奋战过的兄弟。
他们都红着眼眶,有的干脆拽起T恤猛揩眼泪鼻水。
“至于吗?不就是失去了一个朋友?”我立刻对他们的软弱嗤之以鼻,但是不是为何,心中却跟着涌起一丝酸涩,只得走到阴凉的楼洞里去躲避刺目的阳光。
周围很快便恢复了宁静,人群转瞬散去。空旷的水泥路面上,只余下一堆泥土,几片断瓦,和一朵在风中摇曳的玫瑰花。
我呆呆的望着那支即将凋零的花,欲哭无泪。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居然落得了个如此狗血的死法!我不过是跟往常一样吃完早点,跑去上课,接着一时兴起逃了堂课,而逃课的途中又抄了进路,走到这栋家属楼的楼下。
然而就在这条背阴的小路上,这栋住户平均年龄超过60岁的破楼下。
一个花盆,居然呼呼矣从天而降,准确地命中了我的脑袋。
于是我那含苞待放的双十年华,就被这个破烂的瓦盆划上了一个滑稽的句号。
不过死亡也不似传说中那么可怕,起码我在这破楼下站了大半天,仍然没有看到鬼故事中描写的手持锁链,狰狞恐怖的索命冤魂。
既来之,则安之。
反正已经死了,还不如去做点让自己开心的事情。于是我就飘飘忽忽地,踏着金红色的夕阳,来到了女生宿舍的楼下。
在半明半暗中,我抬眼望着这栋充斥着莺莺语语,温香软玉的宿舍楼,气得几乎咬断牙根。
想我从小学便开始苦熬,每天在考卷和题海里挣扎,日子过得简直比大悲寺里的苦行僧还凄楚几分,最后终于熬过十年寒窗,修成正果,考上大学。
哪想刚刚使尽浑身解数,追上了本校的校花,就被一个破花盆要了小命。
我恨啊!我好恨!
我恨死了那个扔花盆的人,更恨学校的设计师,为什么要把宿舍区跟教学区建得比牛郎和织女的距离还远,否则我也不会为了抄近路而丢掉小命。
我一边诅咒,一边怒目瞪视着身边来来往往的情侣,不知不觉中,竟迷迷糊糊的走到了校花的宿舍门前。
当然,这次女生宿舍门口的那个凶神恶煞般的老大妈并没有跳出来拦我;走廊上形色匆匆的女学生也没有一个正眼看我。
于是我一路畅通无阻,如入无人之境般走进了校花的闺房。
校花叫程琳,我总是喜欢叫她琳琳,她是个南方的女孩,有着乌黑的长发和俏丽的笑容。每当她“咯咯”地笑起来,那深深的酒窝简直要将我溺毙。
不过此时她并没有笑,而是蜷缩在床上,抱着电话,肩膀一怂一怂的哭泣。
我看到她憔悴的模样,胸口传来一阵揪痛。
我多想象过去一样,摸摸她的头发,轻轻的安慰她。但是我却再也不能那样了!
即便我千百次伸出手去,她也不会感觉到我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