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起,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里社区,号称业主委员会为了加强小区车辆管理,在未与业主做任何的协商、沟通的情况下,又私自开始乱收停车费,近日“他们”变本加厉,将小区西侧的国家用于全民健身的健身器材拆除,画作停车位出售,使得部分社区居民无法正常健身,并在出售停车位问题上,漏洞很多,对各位业主所提出的问题,诸如:固定车位有其他车辆挤占、车辆被刮蹭、损坏后该怎么办、如何处理?等一些问题,均无法正面回答,遮遮掩掩。部分交停车费的业主,也未得到正式发票(据说要发票需另加10元钱,才能得到),也未提供任何合同手续,种种迹象表明,“他们”并未按规定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任何的备案登记手续,也未经物价部门核准收费标准;按照《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收取停车费的,应具备5个条件:
1.应保证停车有位、停车有序。
2.24小时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视监控系统监视。
3.车辆进出停车场要登记,进门发放停车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4.物业管理企业要与存车人签订停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向存车人提供物业管理企业发票或停车专用发票
“他们”无视中国的法律法规,满足个人利益,对社区居民不闻不问,私自做主,利欲熏心。
作为十里堡社区的一份子,坚决抵制“他们”这种乱收费行为,同时恳请有关部门,各界媒体,彻底清查,为十里堡社区居民做主,还我们一方净土。
1.应保证停车有位、停车有序。
2.24小时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视监控系统监视。
3.车辆进出停车场要登记,进门发放停车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4.物业管理企业要与存车人签订停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向存车人提供物业管理企业发票或停车专用发票
“他们”无视中国的法律法规,满足个人利益,对社区居民不闻不问,私自做主,利欲熏心。
作为十里堡社区的一份子,坚决抵制“他们”这种乱收费行为,同时恳请有关部门,各界媒体,彻底清查,为十里堡社区居民做主,还我们一方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