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梁水镇王铺村、胡楼村、后王村、杜庄村、东风村、大赵村、荣堂村、马村、老程庄等村村民,现我们将我们村宅基地的罚款情况详述如下:
我们祖辈居住在我们村庄,村里按照规定给我们划拨了宅基地,分到了宅基地的村民因为孩子结婚无房居住,所以盖上了房子。
可们村民想不到的是:不知什么原因,镇上土管所所长王玉元、管区工作人员邢立勇、陶涛等20多人到我们这些村庄,采用哄骗的方式(如:管区书记邢立勇说上头有人,交了罚款给个证就不拆房了)让我们付民交盖房子的房款,房屋罚款价格8000至10000元,价格不等。我们认为我们在村委规定宅基地上建房屋是合理合法的,否则村委不会给我们划拨宅基地,在划拨宅基地前村委根本没有告知我们需要交罚款事项,现如今恐吓的方式无缘无故强行要我们交罚款(推老百姓墙的时候,他们还说真过瘾),道理合在。即使国家有规定,要罚我们款也应该合出法律依据,依据国家那项规定该交罚款。为什么偏在我们盖上房屋后才说要交罚款的事情,假如国家有新规定,不允许盖,要罚款,也应该提交告知我们不能盖房。
因为他们拿不出交款依据,我们村民不愿交这笔罚款,他们这帮人见哄骗不成,又采取拆房屋、推墙恐吓村民的方式,企图强行要村民交款。在他们的强硬手段下,部分害怕的村民交了款,有关系的通过关系少交甚至不交,最后导致有的交款,有的没交现今仍有一半以上村民未交。至今,交了就交了,没交的就没人管了,有关系的也就这么回事了。对于罚我们款,上级部门根本不知此事,罚的款项上级部门也没有收到。我们村民不明白,明明是我们交了款,这笔款到哪里去了?给我们开据的罚款单据却是“东昌府区梁水镇财所”,开了单据是白条—空白收据。国家已三令五申对于给我们农民开白条的问题进行了整冶,现如今我们村民手里又出现了白条,这个责任谁来付。
我们村民认为,如果真是因为我们建房不合法罚我们的款,罚款交给了国家,我们村民没有怨言,那么应该给我们出据合法的罚款收据。也不能有交的多、有的交的少,甚至不交的也没有管。对于这样的处理方式,我们村民无法接受,应该一视同仁,现今的处理方式,天理何在?
我们相信政府,但这样的做法怎么能让我们老百姓信服?谁都知道我们农民是最不易的,为了给了孩子结婚盖房,省吃俭用、血汗钱攒下来的钱盖房子却落了个这种罚款的结果?情况如何处理,相信自全有公伦。
我们祖辈居住在我们村庄,村里按照规定给我们划拨了宅基地,分到了宅基地的村民因为孩子结婚无房居住,所以盖上了房子。
可们村民想不到的是:不知什么原因,镇上土管所所长王玉元、管区工作人员邢立勇、陶涛等20多人到我们这些村庄,采用哄骗的方式(如:管区书记邢立勇说上头有人,交了罚款给个证就不拆房了)让我们付民交盖房子的房款,房屋罚款价格8000至10000元,价格不等。我们认为我们在村委规定宅基地上建房屋是合理合法的,否则村委不会给我们划拨宅基地,在划拨宅基地前村委根本没有告知我们需要交罚款事项,现如今恐吓的方式无缘无故强行要我们交罚款(推老百姓墙的时候,他们还说真过瘾),道理合在。即使国家有规定,要罚我们款也应该合出法律依据,依据国家那项规定该交罚款。为什么偏在我们盖上房屋后才说要交罚款的事情,假如国家有新规定,不允许盖,要罚款,也应该提交告知我们不能盖房。
因为他们拿不出交款依据,我们村民不愿交这笔罚款,他们这帮人见哄骗不成,又采取拆房屋、推墙恐吓村民的方式,企图强行要村民交款。在他们的强硬手段下,部分害怕的村民交了款,有关系的通过关系少交甚至不交,最后导致有的交款,有的没交现今仍有一半以上村民未交。至今,交了就交了,没交的就没人管了,有关系的也就这么回事了。对于罚我们款,上级部门根本不知此事,罚的款项上级部门也没有收到。我们村民不明白,明明是我们交了款,这笔款到哪里去了?给我们开据的罚款单据却是“东昌府区梁水镇财所”,开了单据是白条—空白收据。国家已三令五申对于给我们农民开白条的问题进行了整冶,现如今我们村民手里又出现了白条,这个责任谁来付。
我们村民认为,如果真是因为我们建房不合法罚我们的款,罚款交给了国家,我们村民没有怨言,那么应该给我们出据合法的罚款收据。也不能有交的多、有的交的少,甚至不交的也没有管。对于这样的处理方式,我们村民无法接受,应该一视同仁,现今的处理方式,天理何在?
我们相信政府,但这样的做法怎么能让我们老百姓信服?谁都知道我们农民是最不易的,为了给了孩子结婚盖房,省吃俭用、血汗钱攒下来的钱盖房子却落了个这种罚款的结果?情况如何处理,相信自全有公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