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收受洛阳五人:李义超、王新立、高元池、郭杰、李群营的贿赂。如有不实,我愿负法律责任。———孙善武
本案是冤案,目前从上到下,还有很多人不了解孙善武一案实情;
1、设案人员:高元池、王跃峰,已证实没有给孙善武行贿。
2、设 案人员:李义超、王新立、郭杰、李纯营是被迫当行贿人,
事实上是没有给孙善武行贿,他们现在是自由之身,没有行贿罪
之说,那么判孙善武受贿罪,确实冤案;
3. 国家机器还配合奸商和贪官结盟争吞国家4700亿钼矿资源财富,背着良心,不惜上千人的努力制造冤案。把人民护拥爱戴的好干部致于死地。官商结盟导演着一场弱肉强食的搏斗。在我们国家,这种权利的角斗,利益的分争,何时才能了结!真够痛心了!
孙善武在监狱里不断写着上诉,申诉冤情。洛阳市民网民的呼声真够刺耳了,都得不到回应。可以预料,此一案件一日得不到解决,将会给国家和人民遗留下永远的遗憾。掩耳是不好盗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