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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逻辑思维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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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否定前件
在讨论条件论证时(形式A→B),我们知道有两种有效的形式:肯定前件和否定后件。
与此相对应的,无效形式也有两种,第一种就是否定前件。这种论证的形式如下:
A→B
-A
所以,-B
举例如下:
如果路易斯在跑步,那么他在移动。
路易斯没有跑步。所以,他没有移动。
分析: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路易斯没有跑步不是他没有移动的充分条件。大前提告诉我们的是,如果A实现,则B必然实现(路易斯没有移动则必然没有跑步)。但是这不意味着A是可以导致B的唯一条件(路易斯在移动可以是因为他在走路,或者在睡梦中翻身,或者是在跳舞机上跳舞)。就是这样,仅仅是A的缺席并不能得出B一定缺席的结论。记住,这是一个无效论证,因为结论并不具备必然性。那么结论可能是正确的吗?可能,但是不能确定。



1楼2011-01-17 20:41回复
    2. 肯定后件
    条件论证的另一种无效形式称为肯定后件。形式如下:
    A→B
    B
    所以,A
    举例如下:
    如果路易斯在跑步,那么他在移动。
    路易斯在移动。
    所以他在跑步。
    分析:首先我们可以看出结论不成立。为什么不成立?让我们回头来看大前提。它告诉我们,为了某个随之而来的特定结论(路易斯移动),某个特定的条件(路易斯跑步)必须要满足。依据原来所讲过的论证,这个命题并不是说唯有这个条件成立,才能得到所要的结论。因此,如果结论一件成立(路易斯移动),我们不能得出特定条件(路易斯跑步)就是唯一解释的结论。除了跑步,还有其他许多途径可以使路易斯移动。重申一遍,这种情况下得出的结论可能是正确的,但不是必然正确的。
    


    2楼2011-01-17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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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项不周延
      在讨论三段论时,我们知道中项(出现在前提中但不出现在结论中)必须至少有一次是全称的(周延的),因为它要有适当的范围来联结大前提和小前提。如若不然,就会产生中项不周延谬误。通俗一些,可以称之为牵连犯罪。针对后一点,我们来看下面例子:
      几个纳粹党人是凯撒俱乐部的成员。
      汉斯是凯撒俱乐部的成员。
      所以,汉斯是纳粹党人。
      分析:这是个错误推理,并不能因为汉斯是俱乐部的成员,而俱乐部里有几个纳粹党人,就能得出汉斯也是纳粹党人的结论。这种情况下,汉斯是有嫌疑的,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就可以把自己的猜测作为真相来宣布。
      


      3楼2011-01-17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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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窃取论题
        我们都知道,一个论证的背后的基本目的是证明一个论点。论证者的任务就是要提供可以证明结论的确凿证据。所以,窃取论题谬误是一个非常致命的错误,因为它试图避过整个论证的过程。犯这种错误的论证,表面上看是一个论证,但实际上不是。
        造成这种谬误的原因是缺乏真实前提为结论提供充足的支持。这种谬误的重要标志是:把有待证明的观点当做不证自明的前提条件。来看如下例子:
        因为雪莉在撒谎,
        所以,雪莉是个撒谎者。
        乍看过去,这似乎是个正确的论证,结论分明,第一个命题是第二个的前提。但是,如果我们观察一下第一个命题的内容,就会发现,它本身就是对结论的重复,只是换了个说法。两个命题只是表达方式不同,没有内容上的差别。所以,这是个窃取论题谬误,前提没有为结论提供任何实质性的证明。我们来看一个更复杂的例子:
        所有在桌边的人都刮了脸。
        吉姆在桌边。
        所以,吉姆刮了脸。
        同样的,表面看来,这个论述的结论是想证明某些东西是正确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让我们回过来看看,第一个命题具有所有大前提的标志,但是它的正确性是以结论的正确性为前提的。如果我不是预先知道吉姆刮了脸,那么我就不能确定所有在桌边的人都刮了脸。所以,结论所陈述的只是我们已知的事实。这里没有真正的推论。
        窃取论题谬误的另一种叫法是循环论证,有时也称为恶性循环。这一谬误的要点如下:首先,命题A被作为另一个命题B的前提条件;然后,过程被反过来,最初的前提A现在变为结论,而最初的结论B则变为前提。我们来看下面的论证(我将为论述做上标记以便大家可以清楚地看到反转的过程):
        A)因为人的命运是注定的,
        B)他们缺乏自由的愿望。
        然后,几页之后,我们又读到:
        B)根据人类缺乏自由愿望的事实,
        A)所以他们的行为是注定的。
        如果这两个论证前后相连地放在一起,它们的循环性就会很容易被看出来。所以夹在它们中间的很多内容是故意放进去的,以便将其岔开很远,以期读者在读到第二个论证的时候,已经忘记了第一个论证的内容
        


        5楼2011-01-17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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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虚假假设
          假设某物的正确性不经过推理就可以确定,实际上这本身无可厚非。为了推理过程的进行,我们必须假设一些事情是真的。如果推理过程成功,往往可以证明我们事先假设为真的事物确实为真。评判假设的一个基本标准是:命题不能违反矛盾律。换句话说,它不能自相矛盾。
          但是,假设必须要小心谨慎。虚假假设可以被证明是假的,因为事实完全与之对立。如果一个论证以一个错误的假设开始,那么它必将以一个错误的结论结束。
          还有另外一种对论证起反作用的虚假假设,只是其作用方式不是那么直接。在论证中,如果你假设你的听众在某方面具备相应的知识,但实际上他们没有,那么他们接受你的结论的能力将明显地降低。经验之谈:尽可能地少用假设。
          


          6楼2011-01-17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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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稻草人谬误
            论证中,我们要对事不对人,要紧扣论证中给定的论点。在与他人辩论的过程当中,如果你为了削弱对方的论点而故意扭曲其论证过程,那就犯了稻草人谬误。在这个比喻中,“稻草人”意味着容易对付的事物。在我们误解某个论证时,或是当一些论证非常复杂,我们在理解上犯了一些无意的错误时,我们犯的并不是这种谬误。稻草人谬误不是无心之过,因为它是在有意地歪曲别人的论点。
            


            7楼2011-01-17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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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误用传统
              传统是业已建立的处理事情的一种方式。好的传统是值得继承并发扬光大的,如果它与当下的条件相符合的话。传统,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可以被视为一套日积月累的先例总和。“以前的事情都是这样处理”的事实并不能称为强制后来者遵循老办法的充分理由。到底采取什么方法完全取决于目前的实际情况。习惯对我们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如果不分析实际上是否值得就遵循习惯做事,我们就会成为习惯的奴隶。在评价给定的实践时,我们关注的焦点应该是实践本身,而不是它的历史。
              但是,对于传统,我们还可能犯另一种相反的错误。如果将历史悠久作为传统的唯一原因是不合逻辑的,那么将历史悠久作为拒绝传统的唯一理由同样也是不合逻辑。这种错误背后所反映的态度是某些新新人类所坚持的,他们认为只有新的东西才是有价值的,只有变化才是唯一永恒的。经验不会因为它背后的历史而变得一无是处。实际上,传统的生命力完全取决于它本身的价值。
              


              8楼2011-01-17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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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以暴易暴
                直观上,我们认为两个错误的命题可以得到一个正确的结论。事实上,两个错误带来的仍旧是两个错误的命题而已。我们所讨论的这个谬误,可以用如下最简单的方式表示:“因为____已经完成,所以现在应该做____。”这些空格的选项可以是人类的任何行为,从善意的举止到丑恶的罪行。
                这个论证的推理有赖于如下假设:先例独立决定未来的行为。实际上先例不能为未来的行为提供有效的支持。已经完成的行为只有历史意义。在决定先例是否有借鉴意义时,我们的关注点应该是事物本身的性质。
                这是再明显不过的道理。然而一旦谬误出现,接下来人们都将拜倒在非理性之下,以至于非理性的推理和行为是如此显而易见。历史的篇章写满了这种谬误的例子,而且常常以最宏伟的规模出现。
                “他们先做了,所以我们应该以牙还牙。”但是,如果他们所做的是错的,我们的行为就成为了一种报复,双方都是错的也不能使这种行为立刻变成对的。
                


                9楼2011-01-17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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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审核


                  10楼2011-01-17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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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对人不对事
                    重申一下论证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在论证中,我们要关注的是论证本身,而不是做出论证的人。如果一个人忽略论证本身而故意去攻击论证者,那么他就违反了这个原则。所谓的对人不对事,就是在与他人辩论时,通过向公众传达关于对手的与论证无关的信息,例如生活中的负面信息,以此来达到击败对手的目的。这种谬误制造者的目的是转移听众对论证的注意力,这种情形通常是由于论证者本人处于劣势。
                    如果论证的目的仅仅是获胜,对人不对事谬误将会有效地发挥作用。它可以使听众以同论证毫不相关的理由来反对你的对手,而你则可以用同样的理由来取悦听众。它造成的后果是,你可以庆祝你战胜了对手,但这恰恰是你所没有做到的――至少在逻辑上。你的胜利并非源于观点的价值,而是源于你扰乱听众视听的能力
                    


                    11楼2011-01-17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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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压制理性
                      理想的论证是通过证据使人们认识到某些事物是真的。一个真正的论证者只会运用推理本身的理性的力量。
                      当然你也可以诉诸粗暴的强制而不是理性来说服他人。人们可以因为被强迫而做一些不愿去做的事情,但是他们不能被强迫去想一些他们不愿去想的事情。真相不能以强制的方式传播。在论证中,高压政策的背后永远隐藏着危机。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人们只有在自由思考的时候才能接受什么是真,也只有在独立判断的时候才能确定什么是真。
                      


                      12楼2011-01-17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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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滥用专家意见
                        专家是某个特定领域的权威。在论证中,去向相关领域的专家请教是合情合理的做法。但是在向专家请教时,一定要保持警惕。我们来看以下论证:
                        史密斯教授说项目A很好。
                        琼斯教授说项目A很好。
                        约翰教授说项目A很好。
                        所以,我们应该接受项目A。
                        让我们假设这三个教授都是项目A相关领域内真正的专家,即他们的资质和项目是相关的。可是我们更深入地来想一下,没有任何一个教授告诉我们为什么他会认为项目A是好的。教授们没有论证。这个项目会被接受仅仅是因为他们这么说。
                        但是,应该是论证本身,而不是专家的话占据主导地位。上例中的论证远远不能让人信服,因为除了专家的话之外,它什么都没有提供给我们。如果我们仅仅满足于专家的话,本质上就是说:“不要问任何问题,按照我们的话去做。”
                        专家的主要意见,要结合他秉持这种意见的理由,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得到的才不仅仅是他的意见。
                        正如我们要检验自己的主张是否与事实相符一样,在论证中所用的专家意见同样要经过检验。这个世界上有太多自以为是的专家。检验的标准不是他们在说什么,而是他们是如何通过论证来得到它的。
                        无需强调,一个专家只有在其已经建立威信的领域内做出的主张,才是值得我们关注的。这个显而易见的观点仍要被提及,是因为很多时候它会被忽略。一个仅仅因为音乐成就而闻名于世的音乐家就经济或是全球变暖问题所提的观点没有权威力量。
                        


                        13楼2011-01-17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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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质的量化
                          我们通常用数量定语来表示质量,通过它可以带来可见的实践效益,但是我们同时要注意它的限制。热量是质量,我们用数量来表达,热量包含温度、湿度、风力等组成因素。假设昨天报道的最高温度是39度,其他诸如湿度、风力等各有读数。再假设今天温度和湿度都高于昨天,而且没有风。但是由于其他一些原因,今天并不感觉比昨天热。由于组成热量的因素中,有几个指标今天高于昨天,所以大家可能会猜测今天会比昨天热,但是这种推测只能建立在数量上可以完美地翻译为质量的基础上。但事实并非如此,我的感觉与温度计读数的大相径庭就可以反映出这一点。
                          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讲,质量根本不可以被量化,因为如果质量可以完美地用数量来表示,那么数量和质量之间界限的基础就将消失。我们根据光波的波长来定义蓝色,但是当我们看到蓝色是,我们看到的不是光波,只是蓝色。数字的经验不等同于数字背后所代表的质量的经验。我们在纵容一种关于精度的假象,似乎只要质量被量化了,我们就能更好地了解它。
                          很多重要的事物都不能定量地来衡量,或许我们可以说最重要的事物都不能。例如爱、美丽、善良、公正、自由、和平,等等。我们如何衡量它们?它们有多重?速度是多少?成本几角几分?试图将不需要量化的事物进行量化是对它们的亵渎
                          


                          14楼2011-01-17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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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以出身论英雄
                            现在假设你是一个声誉斐然的公司的人事经理。作为工作的一部分,你对全国著名的大学和学院知之甚多,并且对毕业生的基本情况了如指掌。尤其,你知道X学院在这个领域声名狼藉。目前,你的公司正在招聘一个重要的职位。在浏览候选人资料时,你扫到一个X学院的毕业生,彼得,于是你立刻决定拒绝他进入下一轮,仅仅是因为他所毕业的学校。这个时刻,你已经产生了谬误。
                            不是说你的决定完全不合理。毕竟,以你对X学院的了解,彼得或许确实不是一名合格的人选。但是,这不是必然的。一颗闪亮的新星是可能出自于类似X学院之类的学校的。你所犯的谬误的根源如下:知道一个来源一般是坏的,于是认定出于这个来源的所有都一定是坏的。这并不必然成立。
                            考虑我们所考察的人或事的出身肯定是必要的。但是我们必须走得更远。首先我们要问:彼得从哪里来?紧接着,更关键的问题是:他的品质如何?
                            


                            15楼2011-01-17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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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止于分析
                              因为我们天生是分析动物,喜欢分解事物,即使不在物理结构上,也会在精神上分解,以便完全了解它们。但是分解只能针对合成的产物,而且仅仅分解是不够的,我们还要能把它们重新组合成整体。
                              爱德华喜欢拆卸汽车。他可以把任何款式的汽车拆开,但是不能把它们重新组装起来上路行驶。通过这点,我们可以自信地得出结论:实际上爱德华对汽车的了解并没有那么多。他可以分析,但不能组合。
                              分析的目的,并不是简单地知道事物是由哪些部分组成的,而是要弄清楚这些组成部分是如何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最终组成一个整体的。用纯粹的数量学的术语来说,就是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如果你已经充分了解了事物的本质,那么将分解的时钟零件相应组合起来,仍将是时钟
                              


                              16楼2011-01-17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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