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那么吃惊,我说的不对你给予指正:
不错,《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是当时的国民政府签署的。因为中东路事件导致苏联在1929年7月28日单方面宣布与中国断交。直到1932年才恢复了外交关系,那一段时间中国在干什么我想您是知道的吧?所以这段时间两国关系还是很冷淡和动荡不安的。美苏英的雅尔塔会议斯达淋为出兵东北和朝鲜,提出了那著名几条的霸权条件。其中就有维持外蒙独立现状,大连商港国际化,以及旅顺的海军基地。而美英两国为了促使苏联出兵,根本没有考虑中国的利益,就答应了斯大林的条件。这就直接促使了该条约只有在《雅尔塔协议》的框架下产生的。那时的蒋介石也很无奈。而50年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虽然在文字内容上做了改变,但是实质上在斯达淋执政期间,根本没有任何的改变。这也是后来中华民国在联合国上以苏联“违约”为由,向联合国大会提出“控苏案”并经大会决议通过。1953年2月25日,外交部宣布正式废除《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并否认外蒙古的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