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揭晓大哥去向-0-
其实也就是一个小地方(啥地方啊?= =你都没明说!)咳咳= =就是因为地方太小,于是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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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金俊秀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会记得,在和金在中分开的那三年里自己都是怎么过的。
——很多艰辛,都只有自己知道的日子,是怎么再由自己熬过来的。
不过,所幸的是,在那不短不长的三年奋斗时光里,曾有一个人,陪过他不少日子。
那时,他还一边在酒吧里打工,一边四处寻找机会。心累了的话,就在吧台边听一个女孩谈着吉他唱歌。那个女孩唱的都是自己原创的英文歌,很舒服的吐字,曲调和缓连贯。然而,她却和自己一样,在这嘈杂的、没人有心欣赏音乐的酒吧里讨生活。
出于一种惺惺相惜的心态,金俊秀生平头一回请了一个女孩子吃饭。
大排档的塑料凳上两个人愉快地探讨着音乐,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女孩还笑着说,他怎么不早一点儿请她吃饭。
后来,两个人便和酒吧里另外两人组成了一个小乐队。金俊秀一开始说自己打架子鼓就好,可时间久了,大家便都发觉他还是适合唱歌一些。
渐渐的,他便开始负责歌曲里的男声部分,和那个女孩子一起,唱那些和缓而连贯的歌曲。
乐队里有人走,有人来,没变过的人就只有他俩。
要说日久生情,那倒不至于,只要一天金在中没和金俊秀说分手,金俊秀就一天自觉自己是个有对象的人。
“俊秀,你我相处的时间也不短了,虽说我从未跟你说过,但我想你也知道的吧?”那天,女孩子走在自己身旁,两个人一起从凌晨打烊的酒吧里出来,她便开口说了这句话。
金俊秀当时还有些没从酒吧里的环境适应过来的昏沉感,脑袋还未就这个问题思考,嘴巴上便“啊”了一声。
那一个单音节,听起来很像是确定的意思。
女孩子微笑起来,将自己手指上的一枚戒指取了下来,把金俊秀一只手拿到跟前来,兀自将戒指套了上去。
“我的男朋友,都会戴上我给他们的戒指的。”
“这个……”
“唯一的。”女孩子笑得很灿烂,染成酒红色的长发衬得她的皮肤很好看,“小市场上淘来的,但真的是唯一的。”
金俊秀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他根本就没想过要和这个女孩发生些什么,但,此刻,他也没想要拒绝她的真心。
“……”金俊秀低下头来,把那枚还带有温度的戒指仔细看了看。
“好看吗?是我选的哦。”
但他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一刻,竟然想起了金在中。
那个人曾经也送过他一些东西,然而是不是“唯一”,他却从未问过,也不知道。
“嗯,是很别致的戒指。”金俊秀抬起头来笑了笑,又掂了掂自己肩膀上背着的女孩的吉他,“我以后也送你一个吧?”
他想,也许真的因为是唯一的,所以,才会显得特别好看吧。
金俊秀睁开眼来,金灿灿的阳光正迎面而来,他不由得伸出手,挡住了一些,另一只手则是伸过去,拉下了小窗口上用来挡光的薄板。
盘着黑发髻的高挑空姐在前方礼貌地说着这架飞机即将在温哥华着陆的事实,提醒乘客们注意安全,要转机的乘客又应该注意些什么事项。
金俊秀认真地听着,忽然觉得麻烦,但既然都已经来到这异国他乡了,定不能空跑一回吧?
吃过早饭,金在中便出门铲雪去了。
不想用信用卡,让他他带在身上的现金不多,这个时候更是花得只剩下几百加元。和房东商量了一下,人家才决定给他减掉20%的日租房费,但交换条件便是每天早上金在中要出门为房东除雪。
这栋小别墅对着的便是一条不算平整的乡间马路,马路倒是有人专门除雪,不用金在中费心,但别墅和马路之间隔着的那一段距离里的积雪,就必须由他来处理了。
金在中这还是第一次除雪,有点不安,却又好强地不想求助于他人。心里给自己加油了一番,便开始了艰难的除雪作业。
这乡下原本就人口不多,再加上天气寒冷,出门能看到的人就更少,感觉仿佛是来到了人烟罕至的荒郊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