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舞
我国乐舞文化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宗教舞蹈。
宗教舞蹈直接渊源于原始社会的巫舞。基于原始信仰的巫,从它诞生之日起,就和舞蹈结下了不解之缘。《说文解字》解释“巫”字的原型,就是模拟一个人两袖作舞的样子,意思就是以舞蹈沟通人神的人。巫舞一体,由来如此。随着人类宗教意识的成熟,原始巫术逐步衍化为有较固定仪轨的原始宗教,舞蹈就成为宗教仪轨的组成因素,这在我国各族传统宗教发展过程中是一种普遍现象。
巫舞历史悠远,影响深广,在历史上曾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晋书》记载, 晋时有人看到越地两个女巫(章丹、陈珠)的法事活动,不仅两人都有美色,服饰艳丽,而且舞步轻盈,模仿灵鬼的音容笑貌,舞袖翩翻,技巧很高。南朝陈后主的宠妃张丽华,也工于巫舞,常在宫中聚集众女巫击鼓歌舞,名为祀神,事实上已是娱人的工具了。
大量巫舞一直流传到今天,在各民族传统舞蹈中几乎都能发现它们的踪迹。如北方各族的萨满舞蹈,藏族的本教舞蹈,汉族的傩舞、跳神,壮族的师公舞,都由巫舞发展而来。纳西族的东巴舞蹈,不仅古老且有很高的技巧,更 为难能可贵的是,遗存的东巴经中还有一种有用古代形象文字(东巴文)记录的舞谱。由于这是一种接近于图画的文字,所以有关舞蹈的文字就像一幅幅当时舞蹈的图录,直观而形象。东巴舞蹈品种繁多,有描述神的经历,塑造神的崇高形象的“神舞”,有表现法具和武器威力的“器械舞”,有描绘各种鸟兽的“拟兽舞”以及降魔护法的“战斗舞”等等,基本上概括了巫舞的常见内容。这些舞蹈至今犹存,健在的老东巴尚能按谱起舞。东巴舞谱是我国乐舞文化史上的珍贵遗产。
巫教的发展由于道教的出现、佛教的引入而逐步衰微。但道教、佛教兴起后,在他们的法事活动中,也吸收了不少本土的古代舞蹈。佛、道舞蹈之兴起,形成为我国宗教舞蹈的又一重要门类。尤其是佛教舞蹈活动,对我国舞蹈艺术的发展曾起过重大的作用。例如我国至今还在举行的香会、走会、花会等等庙会活动,即来源于佛教的“行像”仪式。行像原是纪念佛祖释加牟尼诞辰(农历四月八日)的群众性活动,起自印度,随佛教传入我国。行像时,把佛像安置在装饰华丽的车辇上,在仪仗鼓吹的导引下,按照一定的路线,在街道巡行,接受众人的瞻仰和香花供奉。行像队伍中,一般伴有乐舞杂戏的演出。我国东晋高僧法显在 《自记游天竺事》中曾两次记述他在西游途中所见到的行像大会,一次是在于阗(即今新疆和田),另一次是在中天竺(今印度)见到摩揭提国的行像,据法显记述:“当此日,境内道俗皆集,作倡伎乐,华香供养……佛次第入城,入城内再宿。通夜燃灯,伎乐供养。国国皆尔。”可见当时信仰佛教的各国普遍有此习俗,并且已经传入我国。南北朝时,我国北方地区已盛行此项活动。《洛阳伽蓝记》记述北魏洛阳各庙行像时,百戏杂陈,歌舞载道,前有避邪狮子开路,后随百戏舞队,吞刀吐火,缘幢走索,“奇伎异服,冠于都市”。这种活动,把当地所有的歌舞技艺汇集一起,争奇斗胜,年年举行,在乐舞发展过程中所起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我国不少民俗舞蹈就依附于这种宗教习俗活动而保存了下来。
除行像外,当时寺庙中还有在各种法事、斋日活动中表演的乐舞。《随书·音乐志》载:南朝笃敬佛法的 梁武帝登基之后,就创造新的乐曲,还亲自为其中三首曲子写了歌词,又令大臣沈约作了三首,命乐队演奏。又制作了《善哉》、《大乐》、《天道》、《灭过恶》、《断苦轮》等弘扬佛法的十乐,称之为“正乐”。另外还有“法乐童子伎”“童子倚歌梵呗”,每逢盛大的佛事活动就进行演出。正是在笃信佛教的统治者倡导下,佛教歌舞愈演愈盛。南齐惠太子制“法乐梵舞”。北魏洛阳名刹景乐寺“至于六斋,常设女乐,歌声绕梁,舞袖徐转,丝管寥亮,谐妙入神。”致使那些得以入寺观看的人都以为进了天堂(见《洛阳伽蓝记》)。名是佛国净土,实是人间福地。寺庙中的歌舞演出活动,唐代依然盛行,京城“长安戏场多集于慈恩(寺),小者在青龙,其次荐福、永寿”(《南部新书》戊)。寺庙戏场对我国剧场艺术的发展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