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一般存放在以下地方:- 学校:涵盖小学到大学的各级学校,学生档案由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集中管理。- 工作单位: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通常设有专门的人事部门管理员工档案。- 人才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未就业或档案需转回原籍的人员,档案可能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 特殊机构:如军队、留学服务中心、特殊性质的科研或保密单位等,也会存放相应人员的档案。军队为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管理档案;留学服务中心保管留学人员档案;特殊机构为其内部员工管理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