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小脚(缠足)作为制度性陋习的彻底废除时间是1950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禁止缠足命令为标志。这一过程经历了多个阶段:12
清末民初的初步禁令
清朝康熙年间曾短暂禁止缠足但失败;1906年清政府再次颁布禁令但效果有限。辛亥革命后,孙中山于1912年颁布禁止缠足令,南京国民政府1928年也出台《禁止妇女裹脚条例》,但受限于社会动荡,未完全根除。
清末民初的初步禁令
清朝康熙年间曾短暂禁止缠足但失败;1906年清政府再次颁布禁令但效果有限。辛亥革命后,孙中山于1912年颁布禁止缠足令,南京国民政府1928年也出台《禁止妇女裹脚条例》,但受限于社会动荡,未完全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