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集中整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损害农民利益及食用农产品种植、生产环节存在问题的公告根据县纪委集中整治办下达的突出问题整治和实事项目任务分工,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损害农民利益及食用农产品种植、生产环节存在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瞄准县城农资经销部、乡镇集市流窜农资经销点,围绕种子、化肥、农药及食用农产品种植、生产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的农资,确保农产品种植、生产环节的安全可控。
二、整治时间2025年3月至2027年3月。
三、整治内容
1.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的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2.加强对农资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并追溯源头,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3.整治农产品种植、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农药、滥用化肥等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目录,在已禁止使用52种农药的基础上,限制使用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过渡期至2026年6月1日,过渡期内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药材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过渡期后禁止销售和使用上述4种农药。
一、整治目标瞄准县城农资经销部、乡镇集市流窜农资经销点,围绕种子、化肥、农药及食用农产品种植、生产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的农资,确保农产品种植、生产环节的安全可控。
二、整治时间2025年3月至2027年3月。
三、整治内容
1.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的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2.加强对农资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并追溯源头,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3.整治农产品种植、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农药、滥用化肥等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目录,在已禁止使用52种农药的基础上,限制使用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过渡期至2026年6月1日,过渡期内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药材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过渡期后禁止销售和使用上述4种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