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3月22日在苏宁易购购买一部苹果手机16pro,购买当天发现屏幕发黄,随后联系苏宁易购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申请,苏宁要求出示检测报告,而后本人去苹果官方直营店售后做的检测单,苹果官方直营店检测后在报告单明确标注产品屏幕存在问题,苏宁以报告没有公章为由不予承认,苏宁现在拿出授权店检测单糊弄消费者,从购买日直至今日苏宁还在推诿,苏宁的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违反产品质量法第40条,现在本人要求手机返回苹果官方工厂做专业设备检测,出具苹果官方检测报告单,如手机官方检测有问题,要求苏宁立即满足本人合法诉求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