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在江西省高院(2024)赣刑申74号案件中遇到了一件奇事,堪称奇事录上的新篇章。立案庭的法官们,竟然“客串”起了审判庭的角色,审理起了案件。这可真是让我这个法律小白瞠目结舌,险些把下巴惊到地面上。

在我们的印象中,立案庭的法官们应该是负责立案、审查诉讼材料等事宜的,审理案件这档子事,似乎和他们的“业务范围”不太搭界。然而,江西高院的立案庭法官们却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他们竟然审理起了案件,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然而,依法说法,这可不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立案庭法官并不具备直接审理案件的资格。江西高院的立案庭法官们这一“创新举措”,无疑是让人捧腹大笑的“黑色幽默”。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审理完案件后,他们竟然还下发了一份不予审判通知书。这可真是审判通知变成了“不审”通知,运动员和裁判员都是他们,让人哭笑不得。
当然,这也不能全怪江西高院立案庭的法官们,或许他们也是出于一番“好意”,想要尝试一下审理案件的滋味。只可惜,他们的“误会”太大,让人笑掉大牙。

不过,话说回来,这起事件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庭里的“黑色幽默”。在严肃的法律殿堂里,竟然出现了这样一则“笑话”,实在是让人忍俊不禁。
总之,江西高院的这起“奇事”,虽然让人捧腹大笑,但也提醒我们,法律是不可儿戏的。希望立案庭的法官们能够早日明白这个“误会”,回到他们原本的岗位,继续为我国的司法事业贡献力量。

在我们的印象中,立案庭的法官们应该是负责立案、审查诉讼材料等事宜的,审理案件这档子事,似乎和他们的“业务范围”不太搭界。然而,江西高院的立案庭法官们却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他们竟然审理起了案件,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然而,依法说法,这可不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立案庭法官并不具备直接审理案件的资格。江西高院的立案庭法官们这一“创新举措”,无疑是让人捧腹大笑的“黑色幽默”。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审理完案件后,他们竟然还下发了一份不予审判通知书。这可真是审判通知变成了“不审”通知,运动员和裁判员都是他们,让人哭笑不得。
当然,这也不能全怪江西高院立案庭的法官们,或许他们也是出于一番“好意”,想要尝试一下审理案件的滋味。只可惜,他们的“误会”太大,让人笑掉大牙。

不过,话说回来,这起事件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庭里的“黑色幽默”。在严肃的法律殿堂里,竟然出现了这样一则“笑话”,实在是让人忍俊不禁。
总之,江西高院的这起“奇事”,虽然让人捧腹大笑,但也提醒我们,法律是不可儿戏的。希望立案庭的法官们能够早日明白这个“误会”,回到他们原本的岗位,继续为我国的司法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