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有一种销售模式,我一直没整明白。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是格力的服务商,每次中标后,在签合同前都要求先签一份承诺书。内容大概就是“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必须要在小程序“格力董明珠店”里买够8%-15%的冰洗类产品。”完了才跟我们签合同。精彩的来了,我们买完后,有格力介绍的专门的中间商7折收走,这样一来我们等于损失了大约合同价2.4%-4.5%的利润。所以我们每次只能提前把预估的损失加进合同报价里,等于再让格力通过合同付款把损失补给我们。我就想问,这种自己拉屎自己吃的销售模式有什么意义?直接做活动打折不是更直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