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双碑组团D标准分区D6-10/03地块(以下简称“评估地块”)位于 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街道,占地面积为21599.2㎡。修复地块已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修复地块在历史上主要为民房、农用地和企业生活区等。目前,地块处于闲置状态
重庆六零七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简称“施工单位”)于2024年4月5日~2024年4月26日完成本项目治理修复工作,施工过程中基坑清挖方量约1169.6m³(实方)。施工废水经现场污水处理设备处置达标后回用于大粒径冲洗,无法回用的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外运至井口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转运量约28.5吨。
本次效果评估于2024年5月6日~2024年11月13日开展采样工作,根据修复实施进度先后对清挖后的基坑、大粒径和二次影响区等进行了采样监测。共采集基坑样品104个(另外采集平行样12个),包含坑底样品34个、侧壁样品70个;大粒径样品8个(另外采集平行样2个);二次影响区样品32个(另外采集平行样4个)。清挖基坑、大粒径和二次影响区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砷;大粒径样品浸出监测因子包括pH、砷。监测结果表明所有基坑样品、大粒径样品和二次影响区样品监测因子含量低于限值要求。
未征收范围与修复范围之间的阻隔施工面长度约16m,深度在1m-6m之间,该基坑侧壁采用铺设钢筋网片,横竖间隔1.5m设置加强筋,喷射混凝土面层,再覆盖一层土工布和一层HDPE膜进行阻隔,HDPE膜采用平搭焊接方法进行连接。网喷和铺膜区域总长度约16m,总面积约为115㎡。综合阻隔施工方法和阻隔材料强度检测,项目组认为阻隔措施满足设计要求,能达到阻隔效果。
通过对修复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以及效果评估样品检测结果分析,认为沙坪坝区双碑组团 D标准分区 D6-10/03 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修复后的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的性质要求,同意地块竣工验收,并报请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审核。
重庆六零七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简称“施工单位”)于2024年4月5日~2024年4月26日完成本项目治理修复工作,施工过程中基坑清挖方量约1169.6m³(实方)。施工废水经现场污水处理设备处置达标后回用于大粒径冲洗,无法回用的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外运至井口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转运量约28.5吨。
本次效果评估于2024年5月6日~2024年11月13日开展采样工作,根据修复实施进度先后对清挖后的基坑、大粒径和二次影响区等进行了采样监测。共采集基坑样品104个(另外采集平行样12个),包含坑底样品34个、侧壁样品70个;大粒径样品8个(另外采集平行样2个);二次影响区样品32个(另外采集平行样4个)。清挖基坑、大粒径和二次影响区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砷;大粒径样品浸出监测因子包括pH、砷。监测结果表明所有基坑样品、大粒径样品和二次影响区样品监测因子含量低于限值要求。
未征收范围与修复范围之间的阻隔施工面长度约16m,深度在1m-6m之间,该基坑侧壁采用铺设钢筋网片,横竖间隔1.5m设置加强筋,喷射混凝土面层,再覆盖一层土工布和一层HDPE膜进行阻隔,HDPE膜采用平搭焊接方法进行连接。网喷和铺膜区域总长度约16m,总面积约为115㎡。综合阻隔施工方法和阻隔材料强度检测,项目组认为阻隔措施满足设计要求,能达到阻隔效果。
通过对修复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以及效果评估样品检测结果分析,认为沙坪坝区双碑组团 D标准分区 D6-10/03 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修复后的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的性质要求,同意地块竣工验收,并报请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