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用成员的真名,根据事实改编可以留给大家想象的空间,请勿上升真人,文笔不好大家见谅!)
1995.5.1
一阵吉他声响起,一场郊外演唱会拉开帷幕,人群安静下来,任凭舞台上的音乐在人群中流露。
余欢坐在台下,扶着头,柔软地倚在人群中,上午的酒劲似乎还没过。电吉他嘶吼着,但似乎这嘶吼的尖叫声没有叫醒他的意味。
“写了一首新歌,叫《余生欢喜》”
一阵强光从舞台后面射来,余欢最先看到了它,却忽视了沈迪的介绍。那是什么?
“是沈迪的魅力太大,浑身都在散发光芒吧?”不错的想法从余欢的脑中蹦出来,让他忍俊不禁。
人群骚动起来,孩子开始啼哭,大人开始挠头,正在欣赏solo的人群不再安静,开始朝着舞台的反方向跑去。
轰鸣声传来,这伴随着舞台构架的垮塌,帷幕的松动,灯光的破碎,强撑着酒劲,余欢瞪大了眼睛,那是一辆失控的越野,里面的亡命之徒处于混沌之中。
“啊,是越野?!”余欢猛的回过神来喊。
来不及拔下麦克,伴随着后幕轰隆的破碎声,沈迪和吉他一并被越野撞下了舞台。受到强大阻力的越野从舞台飞向了红松,由红松从中间劈开车头。
三米高的舞台,坚硬的郊外土地,人群一哄而上,紧紧地围住躺在地下的沈迪。
手是抖的,失心疯一样的余欢用手在人群后背中开出一条缝隙,他不忍直视他,鲜血从鼻子和耳朵里止不住地流出来,余欢赶紧用手擦掉他脸上的血,冰凉的脸上,血还是温的。
“别…别睡啊沈迪!别睡过去啊!一睡你…你就不会醒了,等一等啊,清醒一点…有没有人打救护车?!快打电话啊?!人快不行了!”
急诊室外,余欢双手撑着头,像烂泥一摊栽在墙角,除颤仪的电机声使他的酒劲荡然无存,越来越多的医护往抢救室里冲,外面的记者在拿着高射炮,死命地想抓拍到最新新闻,最安静的便是阴森走廊里无声的余欢。拳头捶着墙,他痛恨他自己该死,为什么不早一点看清舞台后的越野,那样他就能不假思索地拉住他的手…可是没有如果。
沈乐从排练室赶来,接通电话的那一刻,他整个人宕机了,莫名的眩晕使他感到哥哥出事了,而且不是小事。
2005.5.1
余欢拿着一瓶芬达,一包荸荠干,一包香烟,朝着银谷庄园走去,那是一个美丽的郊外,很多孩子喜欢在那里荡秋千,滑滑梯。
“来,吃吧,我知道你喜欢吃荸荠干。”余欢说着,随手拿出了一块荸荠干。
“你知道吗,奥威逊的吉他又出新品了,这次的音很甜,没有你弹得那把有劲,像个娇羞的姑娘,和你的那把正好…哈哈雌雄双煞嘛。”余欢笑着倚着膝盖说。
“想要吗,我给你么,你等着就好啊。”余欢拍着胸脯说。
每当余欢来到银谷庄园,孩子们就匆匆散去,他们害怕看到一个人对着墓碑自言自语,自说自笑,时不时还拿出零食给墓碑吃,还要烧什么东西
2005.5.8
“你疯了吗余欢,那是我新买的band衣,你就要烧了它?咱们还没有富裕到这种地步吧…”沈乐一把扯住余欢的衣服,他很清楚他为何要干,不过是不忍心看余欢自怨自艾地活下去…
“乐,你知道我昨晚上干了什么吗?我看到沈迪坐在我的床边,他说我已经好久没有新吉他了,他说他不敢不弹,怕琴技落下就补不回来了,他说还想吃荸荠干,我还抓住他的手了,绝对是他,无名指有一个老茧,绝对就是他…他回来了”余欢看着沈乐的双眼,可怜巴巴地说到。
“欢,快点吃早饭吧,吃完饭还要接着排练。”沈乐劝着余欢吃饭,自己的食欲却荡然无存,他不敢再多说什么,他不想再次回到十年前整夜整夜无声的夜晚,再多说几句,昨天排练的谱子就都要记不住了,淹没在颤抖的哭腔和啜泣中…
推开排练室的门,古龙水混着香烟的气息扑面而来,余欢不经意要拿起墙角的奥威逊,拿起拨片刚一扫弦,忽然间,这吉他的声音好像会说话,奇妙的是,每扫一下,他就好像听到沈迪的声音。
“那,我试试…”余欢心里想到
“我问,你看到我了吗?”余欢试探性地扫了一下。
过了几秒,一个声音从余欢耳后传来。
“看到你了,正在墙角坐着呢”
猛然回头,余欢震悚地转过身,又惊又喜地听着这熟悉而又久违的嗓音。等他想要再次触碰他的手,他却沉沉晕去了。
“醒醒啊,大家伙都在等你!”
再次苏醒时,一束强光射向余欢的脸,那是病房的百叶窗刚刚拉开,无情的早日一如既往地照在床上。
“沈迪?!怎么是你!!”看着这个面孔,余欢惊得鱼跃而起,抓住沈迪的的粗线毛衣,深深嗅一口他身上古龙水的味道,像是坐木马一般晃着沈迪的身子。
“搞什么鬼?!你已经睡了三个月了!怎么喊你都不醒呀,沈乐把我们一块送来的,把我们都吓坏了,救护车上没一个人敢说话!别再喝酒了!这回是酒精中毒,下回你就直接去见马克思了!”沈迪老练成熟的眼看着余欢朦朦胧胧的眼,眼里满是无奈和担忧。
“你没有死啊你没有死啊…你活着真好啊你活着了!你回来太好了…我以为你死了十年!”余欢又哭又笑,惊醒了旁边的老太太。
“傻欢,我几时死过?”沈迪笑出了声。
出了院,余欢第一个跑向银谷庄园,惟有确认了此处,他才真的相信,他没走。


1995.5.1
一阵吉他声响起,一场郊外演唱会拉开帷幕,人群安静下来,任凭舞台上的音乐在人群中流露。
余欢坐在台下,扶着头,柔软地倚在人群中,上午的酒劲似乎还没过。电吉他嘶吼着,但似乎这嘶吼的尖叫声没有叫醒他的意味。
“写了一首新歌,叫《余生欢喜》”
一阵强光从舞台后面射来,余欢最先看到了它,却忽视了沈迪的介绍。那是什么?
“是沈迪的魅力太大,浑身都在散发光芒吧?”不错的想法从余欢的脑中蹦出来,让他忍俊不禁。
人群骚动起来,孩子开始啼哭,大人开始挠头,正在欣赏solo的人群不再安静,开始朝着舞台的反方向跑去。
轰鸣声传来,这伴随着舞台构架的垮塌,帷幕的松动,灯光的破碎,强撑着酒劲,余欢瞪大了眼睛,那是一辆失控的越野,里面的亡命之徒处于混沌之中。
“啊,是越野?!”余欢猛的回过神来喊。
来不及拔下麦克,伴随着后幕轰隆的破碎声,沈迪和吉他一并被越野撞下了舞台。受到强大阻力的越野从舞台飞向了红松,由红松从中间劈开车头。
三米高的舞台,坚硬的郊外土地,人群一哄而上,紧紧地围住躺在地下的沈迪。
手是抖的,失心疯一样的余欢用手在人群后背中开出一条缝隙,他不忍直视他,鲜血从鼻子和耳朵里止不住地流出来,余欢赶紧用手擦掉他脸上的血,冰凉的脸上,血还是温的。
“别…别睡啊沈迪!别睡过去啊!一睡你…你就不会醒了,等一等啊,清醒一点…有没有人打救护车?!快打电话啊?!人快不行了!”
急诊室外,余欢双手撑着头,像烂泥一摊栽在墙角,除颤仪的电机声使他的酒劲荡然无存,越来越多的医护往抢救室里冲,外面的记者在拿着高射炮,死命地想抓拍到最新新闻,最安静的便是阴森走廊里无声的余欢。拳头捶着墙,他痛恨他自己该死,为什么不早一点看清舞台后的越野,那样他就能不假思索地拉住他的手…可是没有如果。
沈乐从排练室赶来,接通电话的那一刻,他整个人宕机了,莫名的眩晕使他感到哥哥出事了,而且不是小事。
2005.5.1
余欢拿着一瓶芬达,一包荸荠干,一包香烟,朝着银谷庄园走去,那是一个美丽的郊外,很多孩子喜欢在那里荡秋千,滑滑梯。
“来,吃吧,我知道你喜欢吃荸荠干。”余欢说着,随手拿出了一块荸荠干。
“你知道吗,奥威逊的吉他又出新品了,这次的音很甜,没有你弹得那把有劲,像个娇羞的姑娘,和你的那把正好…哈哈雌雄双煞嘛。”余欢笑着倚着膝盖说。
“想要吗,我给你么,你等着就好啊。”余欢拍着胸脯说。
每当余欢来到银谷庄园,孩子们就匆匆散去,他们害怕看到一个人对着墓碑自言自语,自说自笑,时不时还拿出零食给墓碑吃,还要烧什么东西
2005.5.8
“你疯了吗余欢,那是我新买的band衣,你就要烧了它?咱们还没有富裕到这种地步吧…”沈乐一把扯住余欢的衣服,他很清楚他为何要干,不过是不忍心看余欢自怨自艾地活下去…
“乐,你知道我昨晚上干了什么吗?我看到沈迪坐在我的床边,他说我已经好久没有新吉他了,他说他不敢不弹,怕琴技落下就补不回来了,他说还想吃荸荠干,我还抓住他的手了,绝对是他,无名指有一个老茧,绝对就是他…他回来了”余欢看着沈乐的双眼,可怜巴巴地说到。
“欢,快点吃早饭吧,吃完饭还要接着排练。”沈乐劝着余欢吃饭,自己的食欲却荡然无存,他不敢再多说什么,他不想再次回到十年前整夜整夜无声的夜晚,再多说几句,昨天排练的谱子就都要记不住了,淹没在颤抖的哭腔和啜泣中…
推开排练室的门,古龙水混着香烟的气息扑面而来,余欢不经意要拿起墙角的奥威逊,拿起拨片刚一扫弦,忽然间,这吉他的声音好像会说话,奇妙的是,每扫一下,他就好像听到沈迪的声音。
“那,我试试…”余欢心里想到
“我问,你看到我了吗?”余欢试探性地扫了一下。
过了几秒,一个声音从余欢耳后传来。
“看到你了,正在墙角坐着呢”
猛然回头,余欢震悚地转过身,又惊又喜地听着这熟悉而又久违的嗓音。等他想要再次触碰他的手,他却沉沉晕去了。
“醒醒啊,大家伙都在等你!”
再次苏醒时,一束强光射向余欢的脸,那是病房的百叶窗刚刚拉开,无情的早日一如既往地照在床上。
“沈迪?!怎么是你!!”看着这个面孔,余欢惊得鱼跃而起,抓住沈迪的的粗线毛衣,深深嗅一口他身上古龙水的味道,像是坐木马一般晃着沈迪的身子。
“搞什么鬼?!你已经睡了三个月了!怎么喊你都不醒呀,沈乐把我们一块送来的,把我们都吓坏了,救护车上没一个人敢说话!别再喝酒了!这回是酒精中毒,下回你就直接去见马克思了!”沈迪老练成熟的眼看着余欢朦朦胧胧的眼,眼里满是无奈和担忧。
“你没有死啊你没有死啊…你活着真好啊你活着了!你回来太好了…我以为你死了十年!”余欢又哭又笑,惊醒了旁边的老太太。
“傻欢,我几时死过?”沈迪笑出了声。
出了院,余欢第一个跑向银谷庄园,惟有确认了此处,他才真的相信,他没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