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20年依法申报“3万吨/年废油收集储存转运项目”。经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审批(东环广分建审【2020】50号)审批意见,同意本公司项目投资1000万元规模、建设地点及环保措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按照审批意见要求建设安装完成。并于2022年2月东营市生态环境局验收通过。颁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东营危证临17号)擅自增设“仅限东营市内收集”的区域范围限制。导致公司无法经营,造成巨额损失。按照合法合规的程序审批来的项目建设完成验收通过后,最后毁在张成华手里。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张成华(一级调研员),滥用职权违规违法增设许可条件,阻止此项目启动。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增设违反上位法的行政许可条件。要求东营市生态环境局重新核发与审批意见一致的许可证,启动此项目。此事件严重损害了东营市政府的公信力与营商环境。恳请国家政府督查督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