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是觉得,“合肥不同意”这种说辞,也不能完全说就不存在,这是建立在合肥市wei书ji任安徽省wei常wei或者在省一级任职时,分管交通领域工作时,肯定会在“该项目中合肥利益与蚌埠利益冲突时”优先合肥;或者在“该项目中合肥利益与蚌埠冲突时”,合肥相关方面向省里表达诉求,省里综合考量后认为合肥优先级高于蚌埠时,是可以认定“合肥不同意”这种观点的。但是这种情况还是少数,大多数情况下,应该还是因为蚌埠、国铁或省级等层面存在困难而难以推进,或者是省里考量认为该项目并没有那么强烈的需求。也不能一股脑把责任都推给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