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制制度不可能抑制包括土地在内的财富集中,所以宋代采取了一个超前的策略,以雇佣关系替代人参依附,世家大族有有财富然而没有人口,就没有实力挑战专制皇权。
雇人就要给钱,哪怕是自家奴仆——宋代确实有奴仆存在,不管是什么身份干活就要给佣金,或者叫报酬。实际上的效果相当不错,起码从精神上,社会成员能够对等。
到仁宗朝,社会上的奴隶只剩,李昀叛乱获罪成奴,和王小波起义被劫掠的老百姓,仁宗不止一次颁布《令》取缔残余奴隶身份,这两种奴隶到英宗朝几乎就不存在了。
除了没有奴隶,宋代还不阻止老百姓离开土地,这也是限制世家大族扩张的手段。我没记错的话,《宋刑统》里能找到相关条例。
第一、通过一系列复杂但可以办的手续,老百姓可以离开家乡,只要你有本事,去哪里都可以。
第二、到了新地方安家落户,只要当牛做马累死累活,缴纳几年苛捐杂税,凭借完税证明就可以落户,首都开封也不例外。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国才回复第一条,要到本世纪初才做到第二条。
请注意,宋代延续“例判法”,就是说一定有先例才会形成法律,且随着数量规模增加而完善,所以《宋刑统》都是有现实例子做参照,不是写来糊弄人的。
宋代平民不会因为破产被大族随意掳掠,李家财主对雇工不好,合同到期我换张家,再不行我去别的州郡打工,这在别的朝代叫流民,他们的下场请参照成化年湖北流民的例子。
宋代吃亏就在这里,专职制度却采用超前的国家制度,干什么事都很拧巴,专制国家只适合农奴制,所以明代回复了农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