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壳碳进口流程专业指引第一阶段:准入资质与申报准备进口棕榈壳碳需优先确认商品归类,通常归入HS编码44029000(植物源性炭制品),需提供原料来源证明(棕榈壳种植园合法砍伐文件)及加工工艺说明(炭化温度≥5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需取得生态环境部《进口固体废物许可证》,并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灰分≤10%、挥发分≤15%的理化指标检测报告。原产地证书须明确生产国别,东南亚产地需附ISCC(国际可持续碳认证)文件以证明可持续采购。
第二阶段:报关申报与检疫监管申报时需提交植物检疫证书(ISPM15标准熏蒸处理证明)、非濒危物种证明及熏蒸处理标识。海关对棕榈壳碳实施100%放射性检测(限值≤1mSv/a),同步开展热值测定(要求≥20MJ/kg)。根据GB/T 17664-2022《生物质燃料技术规范》,需提供元素分析报告(碳含量≥70%、硫含量≤0.3%)。报关代理需通过海关“单一窗口”系统完成固体废物电子底账申报,并关联《入境货物通关单》(监管条件A/B)。
第三阶段:通关核查与后续管理货物抵港后,海关查验重点包括炭化完整性(未炭化物质含量≤5%)、重金属含量(铅≤10mg/kg、镉≤1mg/kg)及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阴性)。通过激光诱导击穿光谱(LIBS)技术快速筛查元素组成,检测周期3-5个工作日。进口企业需建立溯源管理系统,保存原料采购、加工、运输全链条记录至少5年。加工使用单位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按HJ 1134-2020《生物质燃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定期监测氮氧化物排放值(限值200mg/m³)。海关后续稽查将重点核查碳减排量核算数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匹配性。
第二阶段:报关申报与检疫监管申报时需提交植物检疫证书(ISPM15标准熏蒸处理证明)、非濒危物种证明及熏蒸处理标识。海关对棕榈壳碳实施100%放射性检测(限值≤1mSv/a),同步开展热值测定(要求≥20MJ/kg)。根据GB/T 17664-2022《生物质燃料技术规范》,需提供元素分析报告(碳含量≥70%、硫含量≤0.3%)。报关代理需通过海关“单一窗口”系统完成固体废物电子底账申报,并关联《入境货物通关单》(监管条件A/B)。
第三阶段:通关核查与后续管理货物抵港后,海关查验重点包括炭化完整性(未炭化物质含量≤5%)、重金属含量(铅≤10mg/kg、镉≤1mg/kg)及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阴性)。通过激光诱导击穿光谱(LIBS)技术快速筛查元素组成,检测周期3-5个工作日。进口企业需建立溯源管理系统,保存原料采购、加工、运输全链条记录至少5年。加工使用单位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按HJ 1134-2020《生物质燃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定期监测氮氧化物排放值(限值200mg/m³)。海关后续稽查将重点核查碳减排量核算数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匹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