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solemnly swear that I am up to no good (我庄严宣誓我没干好事)
转自http://benita.51.net/_private/page2.htm
风的方向
“泽芙罗斯。”上司的催叫把我从沉思中惊醒。又走神了!几年来,走神已经成为我的专利。都怪那个家伙!莱姆斯·卢平。害我整天想他,想得精神涣散。
真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一天到晚躲着我。更不知道他为什么从不约会女孩子。就因为他是狼人?不要吧!我都说过我不介意,他在乎什么!喂,大家来评评理,这种事情谁吃亏比较多——当然是我了!我都没意见,他拽哪门子呀!烦死了,早知道干脆不要认识他,搞得自己这么神经兮兮。这个老家伙——他比我大整整十岁!可是给我的感觉,他像我弟弟一样。遇到他,我就想保护他。
我知道,他比我魔法好很多。他上学的时候通过了N.E.W.Ts,这好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因为我上学时借助了无数的枪手,抄了数不清的小条,被老师叨叨的脑袋肿了三圈,才勉强通过那倒霉的O.W.Ls考试。喔,真是痛苦的回忆——他虽然在这方面很出色,但有一点,他怎么也比不过我。那就是……呵呵,我比他会赚钱。我现在从事的美好事业,是帮古灵阁的小妖精们把巫师货币倒换成麻瓜货币。我对麻瓜的经济之了解远胜于对魔法的了解。惭愧呀,亲戚们老说我不务正业,可是,他们不花钱吗?我们花的钱如果不与麻瓜货币流通,早就玩不转了,就好像活水清亮,死水混臭一样。哎呀!谈及到我的职业,又说多了。
“泽芙罗斯!”上司等不及,吼了起来。哎!
因为我前两天在关键时刻走神,古灵阁在麻瓜的“股市”上亏了一大笔,所以现在他们罚我来数钱。一个加隆、两个加隆……黄澄澄的加隆。我喜欢它们,可莱姆斯那小子不喜欢。他不喜欢加隆,也不喜欢我。但我为什么喜欢他呢?真是搞不懂我自己。我喜欢整日挂在他脸上的浅笑,喜欢他谦逊的气质,喜欢他优雅的举止……我暴发户哥哥们都不是这样子的。初识他,是在我老哥的办公室。那时侯我还是个对感情懵懵懂懂的小孩。他去那求职。我老哥不知从哪听来他是个狼人,没录用,他神色里有一点伤心,但还是那么温和着谢谢我的乡吧佬大哥。如果是我遇到我老哥这样的人,早就暴跳如雷了,可他的态度,真是……大概就是从那一面,我爱上了他。那可是一个少女最纯洁的感情。我和老哥吵了一架,可我的呆哥哥都不知道他怎么惹到了我。
我到处追寻他的影子,像个小尾巴。最后终于在破釜酒吧碰到他。他独自一个人喝着酒,形单影只的样子真让人心疼。他的神情那么落寞。我打听到,就在前两天,他最好的朋友布莱克背叛了他最好的朋友波特,而且杀死了他另一个好朋友彼德。传说中童话一般的四人组两死一囚,只剩他一个人了。真是可怜。我想都没想,跑去陪他喝酒。我不太理解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举动,只是觉得不能放任他一个人沉浸在孤独里。我叫了好几杯啤酒跟他干杯。这时候的他已经酩酊了。可我刚喝到第二杯,杯子就被他抢过去:“小孩子不要喝那么多,对身体不好!”哼!我的酒量比他好多了。他居然还拜托酒吧老板找人给我扭送回家。他是我什么人!不过从那天以后,我心里就认定他了。
在我的软磨硬泡下,老哥终于给了他一份工作。嘻嘻,哈哈,他不知道有我从中作梗,不然的话,拿脚指头想想也知道结果。我本以为这下可以天天看见他了,但他跟我说,我应该好好学习,以后做个好巫师。OK,我听他的,解散了我的弟兄们,不作太妹作学生,老老实实上了几年学。谁知道我那老哥破产了,害我的莱姆斯失了业。也害得我开始给小妖精们打工。从那以后,我就被公务缠的紧紧的,鲜少有时间去找他。从上次我对他喊我爱他到今天,已经一年又三天了,我都没有再见到他。听说他在失业很久之后,终于在今年初又找到一份工作,是在霍格沃兹当老师。提到老师,真让人恐惧,我这辈子最怕老师。但,卢平老师——一定很不错吧!真是的!他应该去给我当老师,这样我就不至于学的这么差了。更何况,果真如此,我就有机会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师生恋喽!当他的学生,每天看他温柔的笑颜——太美好啦。
转自http://benita.51.net/_private/page2.htm
风的方向
“泽芙罗斯。”上司的催叫把我从沉思中惊醒。又走神了!几年来,走神已经成为我的专利。都怪那个家伙!莱姆斯·卢平。害我整天想他,想得精神涣散。
真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一天到晚躲着我。更不知道他为什么从不约会女孩子。就因为他是狼人?不要吧!我都说过我不介意,他在乎什么!喂,大家来评评理,这种事情谁吃亏比较多——当然是我了!我都没意见,他拽哪门子呀!烦死了,早知道干脆不要认识他,搞得自己这么神经兮兮。这个老家伙——他比我大整整十岁!可是给我的感觉,他像我弟弟一样。遇到他,我就想保护他。
我知道,他比我魔法好很多。他上学的时候通过了N.E.W.Ts,这好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因为我上学时借助了无数的枪手,抄了数不清的小条,被老师叨叨的脑袋肿了三圈,才勉强通过那倒霉的O.W.Ls考试。喔,真是痛苦的回忆——他虽然在这方面很出色,但有一点,他怎么也比不过我。那就是……呵呵,我比他会赚钱。我现在从事的美好事业,是帮古灵阁的小妖精们把巫师货币倒换成麻瓜货币。我对麻瓜的经济之了解远胜于对魔法的了解。惭愧呀,亲戚们老说我不务正业,可是,他们不花钱吗?我们花的钱如果不与麻瓜货币流通,早就玩不转了,就好像活水清亮,死水混臭一样。哎呀!谈及到我的职业,又说多了。
“泽芙罗斯!”上司等不及,吼了起来。哎!
因为我前两天在关键时刻走神,古灵阁在麻瓜的“股市”上亏了一大笔,所以现在他们罚我来数钱。一个加隆、两个加隆……黄澄澄的加隆。我喜欢它们,可莱姆斯那小子不喜欢。他不喜欢加隆,也不喜欢我。但我为什么喜欢他呢?真是搞不懂我自己。我喜欢整日挂在他脸上的浅笑,喜欢他谦逊的气质,喜欢他优雅的举止……我暴发户哥哥们都不是这样子的。初识他,是在我老哥的办公室。那时侯我还是个对感情懵懵懂懂的小孩。他去那求职。我老哥不知从哪听来他是个狼人,没录用,他神色里有一点伤心,但还是那么温和着谢谢我的乡吧佬大哥。如果是我遇到我老哥这样的人,早就暴跳如雷了,可他的态度,真是……大概就是从那一面,我爱上了他。那可是一个少女最纯洁的感情。我和老哥吵了一架,可我的呆哥哥都不知道他怎么惹到了我。
我到处追寻他的影子,像个小尾巴。最后终于在破釜酒吧碰到他。他独自一个人喝着酒,形单影只的样子真让人心疼。他的神情那么落寞。我打听到,就在前两天,他最好的朋友布莱克背叛了他最好的朋友波特,而且杀死了他另一个好朋友彼德。传说中童话一般的四人组两死一囚,只剩他一个人了。真是可怜。我想都没想,跑去陪他喝酒。我不太理解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举动,只是觉得不能放任他一个人沉浸在孤独里。我叫了好几杯啤酒跟他干杯。这时候的他已经酩酊了。可我刚喝到第二杯,杯子就被他抢过去:“小孩子不要喝那么多,对身体不好!”哼!我的酒量比他好多了。他居然还拜托酒吧老板找人给我扭送回家。他是我什么人!不过从那天以后,我心里就认定他了。
在我的软磨硬泡下,老哥终于给了他一份工作。嘻嘻,哈哈,他不知道有我从中作梗,不然的话,拿脚指头想想也知道结果。我本以为这下可以天天看见他了,但他跟我说,我应该好好学习,以后做个好巫师。OK,我听他的,解散了我的弟兄们,不作太妹作学生,老老实实上了几年学。谁知道我那老哥破产了,害我的莱姆斯失了业。也害得我开始给小妖精们打工。从那以后,我就被公务缠的紧紧的,鲜少有时间去找他。从上次我对他喊我爱他到今天,已经一年又三天了,我都没有再见到他。听说他在失业很久之后,终于在今年初又找到一份工作,是在霍格沃兹当老师。提到老师,真让人恐惧,我这辈子最怕老师。但,卢平老师——一定很不错吧!真是的!他应该去给我当老师,这样我就不至于学的这么差了。更何况,果真如此,我就有机会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师生恋喽!当他的学生,每天看他温柔的笑颜——太美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