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稽核近三年来,已分配效奖金约2000万元,所分配的绩效奖金存在严重的骗取问题,涉及问题金额数百万元。对于骗取公司的绩效奖金,应予以追回,切实维护公司利益。骗取公司奖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虚假编造分配比例问题。部分主管专业不对口,专业知识严重欠缺,专业查核能力相当有限,多数稽核报告、通报未参与查核,反而利用手中分配绩效比例的特权,对未参与查核的成果虚假为自己编造高额分配比例,骗取公司绩效,为自己谋利。
2、索要业务单位查核成果问题。部分专业科室不认真履行查核工作、投机取巧,利用、甚至索要相关业务单位的已查核成果,进行稽核报告、通报的撰写,进而进行稽核报告、通报成果绩效申报,骗取公司绩效奖金。
3、故意扩大申报边界问题。部分专业科室,自律性差,道德品质差,故意扩大绩效奖金申报边界,利用业务单位自查自纠的、报告中未提及、与报告无关的成果,冒充稽核成果进行绩效申报,部分专业科室甚至利用纪委查核的、报告中未提及、与报告无关的成果,冒充稽核成果进行绩效申报。
4、欺瞒领导,利用已离职、已优化人员查核成果进行绩效奖金申报问题。部分专业科室明知稽核成果的查核者已优化、已离职,在奖金申报过程中,利用已离职、已优化人员查核的成果进行绩效奖金申报;或者仅部分参与的查核成果,未考虑已离职、已优化人员的贡献,进行全额(100%比例)绩效奖金申报。
5、部分主管私欲膨胀,主管间相互赠与绩效奖金、相互获利问题。部分主管利用手中分配绩效奖金的特权,不满足于获取本科室的高额绩效奖金,主管间甚至相互分配自己科室的稽核成果给未参与查核的其他科室主管,欺瞒公司,相互获利。
6、部分主管随意为自己挂名稽核成果,大肆抢占绩效成果,利用手中分配比例特权,捞取高额绩效奖金。部分主管私欲太强,专业知识严重欠缺,专业查核能力相当有限,对于未参与查核的成果进行挂名,或者对部分参与的成果挂名主审,后期虚假编造分配比例;部分主管利用已离职、已优化人员查核的稽核成果,进行挂名主审稽核报告、通报撰写,或者对部分参与的查核的稽核成果,进行挂名主审稽核报告、通报撰写,后期虚假编造分配比例,骗取公司绩效。
1、虚假编造分配比例问题。部分主管专业不对口,专业知识严重欠缺,专业查核能力相当有限,多数稽核报告、通报未参与查核,反而利用手中分配绩效比例的特权,对未参与查核的成果虚假为自己编造高额分配比例,骗取公司绩效,为自己谋利。
2、索要业务单位查核成果问题。部分专业科室不认真履行查核工作、投机取巧,利用、甚至索要相关业务单位的已查核成果,进行稽核报告、通报的撰写,进而进行稽核报告、通报成果绩效申报,骗取公司绩效奖金。
3、故意扩大申报边界问题。部分专业科室,自律性差,道德品质差,故意扩大绩效奖金申报边界,利用业务单位自查自纠的、报告中未提及、与报告无关的成果,冒充稽核成果进行绩效申报,部分专业科室甚至利用纪委查核的、报告中未提及、与报告无关的成果,冒充稽核成果进行绩效申报。
4、欺瞒领导,利用已离职、已优化人员查核成果进行绩效奖金申报问题。部分专业科室明知稽核成果的查核者已优化、已离职,在奖金申报过程中,利用已离职、已优化人员查核的成果进行绩效奖金申报;或者仅部分参与的查核成果,未考虑已离职、已优化人员的贡献,进行全额(100%比例)绩效奖金申报。
5、部分主管私欲膨胀,主管间相互赠与绩效奖金、相互获利问题。部分主管利用手中分配绩效奖金的特权,不满足于获取本科室的高额绩效奖金,主管间甚至相互分配自己科室的稽核成果给未参与查核的其他科室主管,欺瞒公司,相互获利。
6、部分主管随意为自己挂名稽核成果,大肆抢占绩效成果,利用手中分配比例特权,捞取高额绩效奖金。部分主管私欲太强,专业知识严重欠缺,专业查核能力相当有限,对于未参与查核的成果进行挂名,或者对部分参与的成果挂名主审,后期虚假编造分配比例;部分主管利用已离职、已优化人员查核的稽核成果,进行挂名主审稽核报告、通报撰写,或者对部分参与的查核的稽核成果,进行挂名主审稽核报告、通报撰写,后期虚假编造分配比例,骗取公司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