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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法院假借打击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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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法院假借打击医保骗保下的恶意采信任意裁度枉判枉法二审司法鉴定清单2024鄂0106民初15087号康强武汉大学 对一审武昌法院证据证持有有完全异议,证据不质证不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恶意采信任意裁决,审判过程不规范信息不公开判后不答疑。敷衍了事用证据不足,铁定康强医保骗保。以没有对原告康强造成名誉伤害。轻描淡写收官。证据全部跑题。 没有进行医政行文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以至于医政行文出自何方至今一头雾水。 被告提出原告多家医院门诊,四家医院拒诊,医政不开处方,属于医政问题,湖北省卫生厅早已妥善处理解决。却拿到武昌法庭瞎闹,成为法官王葵判原告康强败诉的证据。实质是鼓励医院拒诊医生不开处方,违反湖北省卫生厅,门诊诊疗程序规范化。被告人民医院的,捏造事实二。 被告捏造事实一,隐含诬陷原告康强医保骗保,后又诬陷武汉市卫健委武昌卫健局康强想多要赔偿,想扩大伤情通过医院。但是人民医院法务代表,在武昌法院抛开医政行文突然无端突袭提出,对于骗保部分,不知情,不参与,不了解,不知道,不和解,不协调。不是人民医院干的,是他们从网上抄的。一审简要记录说:人民医院不清楚骗保部分,不提武汉卫健委16次行政答复。隐含诬陷原告康强骗保是武昌区卫生健康局编造的,法官便恶意采信人民医院无端说法。无视医政行文人民医院医保骗保一说。 把医学司法鉴定第二,违法乱纪捏造公文诬陷原告康强医保骗保刑法问题,混同于诬陷谁长得丑,嫁不去,等婆婆妈妈名誉损失纠纷。根本看不到医疗事故鉴定。武断网上,人人都看不见,说没有造成原告康强人格损害。 人民医院康复科主任尹晶,地位特殊,医学权威,又参与多年车祸医学司法鉴定。是湖北省车祸损伤医学鉴定中心。尹晶又是该中心主任。 东湖法庭要求,进行医学司法鉴定,曾经找过人民医院医学司法鉴定中心。不能说一定找的是尹晶。因为康复中心有多个法医,谁鉴定都是保密的。我也不知道是谁。因为是众诚车险出资鉴定的,我没钱。 现在东湖法庭,在等待尹晶教授的说法,等待武汉中院的判决,东湖法院等待判决后再判决。 最高法院转到东湖高新法院,东湖法院转给我的。这才知道为什么东湖法院拖一年都不判的原因。人民医院尹晶教授的说法,是东湖法院判决的医学司法鉴定。 至于原告康强人格负面影响一说,点击康强医保骗保高达五亿,且通过新闻传播。其它网络媒体也过亿。 线下部分,武汉大学,无论教授工人干部,都知道康强医保骗保,人数远远超两万。武汉大学机关党委皓书记主动找我说的,医保局来武汉大学调查原告康强了,证明没有医保骗保。人民医院党委书记万慧红,两次找他都拒见,原来都是点头熟的。他原来是是武汉大学党办主任,我是武汉大学名人。 为什么武昌法院要原告康强背负医保骗保的名誉,头条官方评论原告康强,妥妥的网络达人。 精神层面,睡眠障碍,白天有幻觉。紧张致血压高。亲人之间,都说我在骗保,不听不听不听,特别信任人民法院。 谁违反湖北省门诊诊疗程序规范化,谁承担相应行政责任。谁拿医学司法鉴定捏造事实诬陷原告康强,违法乱纪,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该坐牢的坐牢,该赔偿的赔偿。 地方法院一审二审程序必须公开透明规范,法官的责任在于量刑。定罪的责任在于法律。 武昌法院法官恶意采信,定罪康强败诉,理由是无法量刑,而定人民医院尹晶无罪,否决医政行文16次,康强医保骗保证据。原告康强败诉。原告康强坚决投诉湖北省检察院抗诉。原告投诉湖北高院对武昌区法官王葵违法乱纪进行调查。武昌法院判决逻辑莫名其妙。 两次110视频证据,16次医政行文,湖北省信访局信访,武汉法院法官王葵无视。偏偏恶意采信突然袭击的人民医院的什么都不清楚,鼓励医院拒诊,医生不开处方,反对合理化建议。 法官恶意引用法典,避重就轻。根本没引用捏造事实违法犯罪重罪部分。用伪造的人格损失结案。 针对利用医政行文捏造事实,关键被告尹晶,被炒鱿鱼的,藐视法庭,拒不到庭。 人民医院法务代表隐含说医政行文是卫健委,原话是他们从网上抄的,人民医院不知道,不参与,不知情,不了解,不和解。一审法庭简单记录为什么都不清楚。故意忽略,形成违法。 建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前进行综合医学司法鉴定,包括医学行文医学精神车祸损伤司法鉴定。 建议综合医政医学司法鉴定程序规范化,积极配合司法系统维护司法正义。 立案程序规范化,江岸区法院动则以16次医政行文是三无产品,无实体,无公章,无纸质,无犯罪人,两次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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