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派是时代的产物,它应时代机运而生发衰灭。本书中所列述的各个流派基本上都是在建国以前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里形成的,因此它们所拥有的剧目当然具有各自的时代特征。
这个时代特征见于思想内容方面,集中表现在剧目的阶级内容和社会内容上。研究流派的目的既是为了继承和借鉴,则这个研究也不得不顾及到流派的时代特征、剧目的思想意义方面,以使我们的继承成为有所批判的继承,借鉴成为有所裨益的借鉴。
本书各篇涉及了一些思想内容复杂的作品,如需深入讨论的剧目《四郎探母》、《八大拿》,以及部分社会效果不好的鬼制戏等,就是各流派时代与阶级局限的一种体现。不过本书旨在传技,而诚不在传戏,故未予详论。
各流派在艺术成就方面的局限性同样是不可避免的。艺术创作从本质上说来毕竟是一种主规世界的活动,任何艺术创作都是特定的创作者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运用特定的艺术材料创造出来的特定产物。前三个“特定”条件决定着后一个“特定”面目。
戏曲是高度综合性的艺术品种,即使对那些天资豪富、才智过人的流派创始人来说,要他们人人做到“唱、念、做、打”等“十八般武艺样样皆精”,也是不可能的。更不宜在戏曲文学、戏曲音乐、戏曲美术诸多方面向他们提出更多的要求了。因此,他们的艺术成果,充其量只不过是各自艺术修养和劳动成果的结晶,绝不会是什么无与伦比、空前绝后的顶峰。观众的爱好是多样化的。
在同行当中,各种流派如同过海八仙,各显其能,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惟其如此,社会上最流行的总是“四大名旦”、“四大须生”一类相提并论的说法。人们精神世界上的需要是百花竞放,而不是一枝独秀
流派创始人总是在各自时代的社会环境中进行创作的。他的流派成长在那个社会环境的土壤之中。所以,一定社会环境中的社会观念,必然会通过专家褒贬、观众好恶、同业抑扬等方式渗透到各流派的艺术成果中来。这就是社会的意识形态背景所造成的艺术流派的局限性。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社会物质条件对流派发展的局囿问题。社会物质生产在一般情况下,是以逐步的、渐进的方式向前发展的,作为表演艺术所借助的物质基础如灯光、布景、服装、道具、效果、化妆、乐器乃至舞台等方面,也始终处于一个逐渐改革和提高的过程之中。戏曲表演艺术家不可能超越所处时代的物质条件限制,去搞徒具艺术理想而无物质凭借的创造。所以流派的艺术成就还反映着创作所需的物质条件的一定水平。近年来,舞台的扩展、电声的运用使表演艺术又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便是物质条件足以影响艺术面貌的一项明证。 鉴于艺术流派毫无例外地在思想性和艺术性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一位普通观众来说,他对某一艺术流派有所偏爱,这是正常的。但希望热爱某一艺术流派的同志也还是要采取分析的态度。我们不可忘却的任务是对它的分析与研究,借鉴与继承。
《京剧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