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出,
法本无生,也就无灭,心法也。
心生,法生,心灭,法灭。
故而,不可以生灭,常断,来去,一异,定义心法。
但是,不能说,心法无生,就是不生。
心法因着众生的各种因缘而生起,故而也可说,心法有生,有灭也。有来有去,有一有多,有常有断也。
法虽无量,略说八事,则为总破一切法。
不生者,诸论师种种说生相
,或谓因果一,或谓因果异,或谓因中先有果,或谓因中先无果,
或谓自体生,或谓从他生,或谓共生,或谓有生,或谓无生,如是等说生相皆不然,
生相
决定不可得故不生;不灭者,若无生,何得有灭?以无生无灭故,余六事亦无。
一切有为法约前际。与生相相应。约后际与灭相相应。约中际与住异相相应也。
法生,必有过去,未来与当下。由此产生法相
。
法相,与具体的个体意识,群体文化不可分离。
法相既然是心法,那么产生法相的个体与群体消灭了,自然法相也就消灭了。
法有生灭,不能说不生不灭。
但是,法又是无生无灭,心法不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可以触摸的物体,法是无形、无像的,
法只是众生内心升起的镜像,故而,法相又是虚幻的,
不真实的,虚假的
分别言语声,建立于诸法, 以彼建立故,故堕于有道。
五阴中无我,我中无五阴, 不如彼妄相,亦复非是无。
凡夫妄分别,见诸法实有, 若如彼所见,一切应见真。
一切法若无,染净亦应无, 彼见无如是,亦非无所有。”
现实世界中,所有的心法之法相,又经过语言的叙述与转化,成为一种思想与文化,
故而众生的世界,都是建立于语言文字之上的,
要改变众生的现实世界,只有彻底改变众生使用的语言文字,才可以改变众生的现实世界。
法本无生,也就无灭,心法也。
心生,法生,心灭,法灭。
故而,不可以生灭,常断,来去,一异,定义心法。
但是,不能说,心法无生,就是不生。
心法因着众生的各种因缘而生起,故而也可说,心法有生,有灭也。有来有去,有一有多,有常有断也。
法虽无量,略说八事,则为总破一切法。
不生者,诸论师种种说生相

或谓自体生,或谓从他生,或谓共生,或谓有生,或谓无生,如是等说生相皆不然,
生相

一切有为法约前际。与生相相应。约后际与灭相相应。约中际与住异相相应也。
法生,必有过去,未来与当下。由此产生法相

法相,与具体的个体意识,群体文化不可分离。
法相既然是心法,那么产生法相的个体与群体消灭了,自然法相也就消灭了。
法有生灭,不能说不生不灭。
但是,法又是无生无灭,心法不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可以触摸的物体,法是无形、无像的,
法只是众生内心升起的镜像,故而,法相又是虚幻的,

分别言语声,建立于诸法, 以彼建立故,故堕于有道。
五阴中无我,我中无五阴, 不如彼妄相,亦复非是无。
凡夫妄分别,见诸法实有, 若如彼所见,一切应见真。
一切法若无,染净亦应无, 彼见无如是,亦非无所有。”
现实世界中,所有的心法之法相,又经过语言的叙述与转化,成为一种思想与文化,
故而众生的世界,都是建立于语言文字之上的,
要改变众生的现实世界,只有彻底改变众生使用的语言文字,才可以改变众生的现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