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要求临时年货市场经营商户必须服从公安、卫生、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管理,不得随意改变摊位设置地点、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扰民、不得损毁公共设施、不得抢占地盘、欺行霸市,保证合法经营,违反经营管理相关规定的依法处理。要求城区其他非指定区域不得流动经营或摆摊设点,严禁店外经营、严禁临时年货市场生明火、加工食品和私搭乱建,临时年货市场摊位已满时不再另设场地及摊位。如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置,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