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逊醒来的时候,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透了进来,他翻了个身,习惯性的去看闹钟,8:00。糟了!要迟到了。
他从床上坐起来,脑袋一阵生疼。他拍拍头,下了床,拉开窗帘,阳光就全洒了进来。很温暖。莫名其妙的,他下意识的去看床边的地上。什么都没有。自己在找什么?他脑袋又一阵生疼。
走到客厅,草草的准备早餐。拿出两个杯子时候,陆逊自言自语道“为什么要拿两个?”头又有了微微的痛感,他烦躁的放了回去。
他开车上班,每天都是重复的路。
经过中心广场,经过植物温房,他又开始头疼。这个城市熟悉而又陌生,他却对它好像有如洪水般的记忆,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觉得,是不是自己到了要离开它的时候?
一个月后,陆逊辞了职,搬到另一个城市。城市小,安静,工作待遇不错,房价也低。
直到有一天,陆逊百无聊赖翻电影看。不知为什么,他下意识的找到了自己封存已久的《A.I》。
他仔细的擦了擦上面的灰,翻到影碟封底的时候,一段文字映入他眼帘,像一把利剑直直的刺到他心里。
他死死的盯住它,久违的疼痛感从脑中崩裂开来。他的心像被一只手狠狠揪住一样,逼得他喘不过气。他匍匐在地上,眼泪不自觉的从眼眶里涌出来...
“我一出生,就烙上了你的名字。”
陆逊忍住疼痛,拼命去想,仍然一片空白。午后的阳光洒进房间,把他全身都笼罩在金色里...
我一出生,就烙上了你的名字...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