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山参的由来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最早的文字记载出现在《神农本草经》,将人参列为上品,认为它能“补五脏之不足,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久服轻身延年”。而野山参,作为人参中的极品,自古便是皇室贡品,象征着富贵和权力。从定义上来说,野山参原本指野生人参,但根据2004年3月1日国家标准委的定义修改,将人参种子以人工方式播撒到荒野林下,任其在荒野林下自然生长若干年,具有野生人参的主要特征后,再采收做货,这种也可视为野山参。这种方式的发展有效地缓解了高经济效益人参种植业与高生态效益林业之间的矛盾,促进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