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绥把百姓任意判罪,变为刑徒,强征到洛阳来服苦役


🔥考古简报:东汉洛阳城南郊的刑徒墓地
东汉洛阳城南郊刑徒墓地,是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在1964年春天发掘的。共发现刑徒墓522座。它们的发现以不可辩驳的事实,【强有力地控诉了东汉封建统治者残酷迫害广大劳动人民的滔天罪行,揭露了封建社会人吃人的本质。】
从已发掘的情况表明,这个刑徒墓地是以东西向的横排排列着,每排之间相隔约
0.5一1米,墓与墓之间一般相隔20-40厘米,最密集处约相隔10-15厘米(图九)。
第二条探沟内的墓时代最早,它自东向西按埋葬时间先后顺序排列,起自永初元年(公元107年)四月廿日,终于七月十六日(见表一)。
大探方内的十一排墓,以第十一排的时代最早,第十一排与第一条探沟内的墓原属一排,埋葬时间相衔接。它们是自西向东排列,起自元初六年(公元119年)五月廿八日,终于元初六年六月五日(见表二)。第十排起自元初六年八月廿六日,终于元初六年九月六日。第九排无明确纪年。第八排有元初六年二月廿六日纪年墓一座。第七、六两排无明确纪年。第五排有元初七年(公元年)二月廿日及二月廿七日纪年墓。第四排有永宁元年(公元120年)五月十日至十六日纪年墓(按元初七年四月十一日改元永宁团,故第五、第四排为同一年埋葬之墓)。第三排无明确纪年。第二排有永宁元年十一月三日纪年墓。第一排无明确纪年。这些无明确纪年的墓,大部分都有仅刻姓名的墓砖。
总括上述情况,此次发掘的这批刑徒墓的具体年代【,是自永初元年四月廿日,至永宁元年年底或永宁二年(即建光元年,公元121年)的年初,即自公元107年至公元121年,共十三年多不到十四年的时间。】
死亡的刑徒大体上是死后即行埋葬,每天埋葬一次,但也有隔三、四天埋葬一次的,由于是将数日间所死的刑徒同时埋葬,往往不按死亡日子的先后顺排,因而这三、四天间顺埋的墓葬中砖铭上的日子就出现了错乱的情况。埋葬时也很了草,甚至把这个墓的砖误扔在其附近的另一墓坑之内。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现的二十名妇女墓中,有砖铭的共十二人,这十二人的砖铭全是只刻姓名,皆未标明刑名。那么,这些妇女究竟是不是刑徒呢?我们认为有两种可能:第一,是女刑徒。她们和男刑徒一样,在这里服劳役,工种可能与男刑徒不同。但也有另一种可能,即她们或许是刑徒的亲属,被株连拘系。总之,不论她们是何种身份,在受剥削和压榨方面,只能比男刑徒更为残酷和悲惨,这是封建制度下的必然情况】
在封建统治者的残酷剥削和压榨之下,广大农民始终处于饥饿和死亡线上。史载墓地的刑徒生活的时代-东汉和帝至安帝时代,正是广大农民纷纷破产,阶级矛盾日益尖锐的时期。自东汉永元四年(公元92年)至延光四年(公元125年)这三十三年中,连续不断地发生水、旱、蝗、雹、风、地震、瘟疫、饥荒等灾害。东汉封建王朝的统治者不顾广大农民的生死,既残酷榨取农民仅有的一点点物品,又征调大批农民戍边服役。【在永初元年(公元107年)前后,司隶、兗、豫、荆、青、徐、冀、并等州的农村经济已经濒于破产,“人士荒饥,死者相望”四,“人庶流迸,家户且尽”,许多地区出现了“人相食”的悲惨情景。封建统治者虽然屡次声称什么开仓“赈贷”,但这都是些骗人的把戏,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不过是“虽有其名,终无其实”而已】。【这个墓地中从永初元年五月二日至七月十六日死亡的刑徒(有砖铭可据者),正是分别来自司隶、兗、豫、荆、青、徐、冀、并八州的,其中以豫州人数最多,占三分之一,兗州次之,占四分之一。封建地主阶级敲骨吸髓的盘剥,迫使广大农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只有奋起反抗,进行斗争。】见于记载的,如永初四年(公元110年)勃海、平原的张伯路、刘文河、周文光等的起义四,【永初五年(公元111年)汉阳杜琦、王信和先零羌族人民的起义⑩,都曾攻陷城邑,杀县令,严重地打击了封建统治者】。但当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斗争被镇压之后,【封建统治者实行了更加残酷的阶级压迫政策。从这个墓地中所见,封建统治者把农民任意判罪,变为刑徒,然后征调到洛阳来为他们服苦役的悲惨情况,正反映出农民在不断地沦为刑徒,他们失去了仅有的一点点所谓人身“自由”,无偿地为封建统治者服受各种苦役,实际上变成了封建统治者的奴隶。封建帝王对农民阶级哪里实行过什么“让步政策”】
刑徒们在服劳役期间,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



🔥考古简报:东汉洛阳城南郊的刑徒墓地
东汉洛阳城南郊刑徒墓地,是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在1964年春天发掘的。共发现刑徒墓522座。它们的发现以不可辩驳的事实,【强有力地控诉了东汉封建统治者残酷迫害广大劳动人民的滔天罪行,揭露了封建社会人吃人的本质。】
从已发掘的情况表明,这个刑徒墓地是以东西向的横排排列着,每排之间相隔约
0.5一1米,墓与墓之间一般相隔20-40厘米,最密集处约相隔10-15厘米(图九)。
第二条探沟内的墓时代最早,它自东向西按埋葬时间先后顺序排列,起自永初元年(公元107年)四月廿日,终于七月十六日(见表一)。
大探方内的十一排墓,以第十一排的时代最早,第十一排与第一条探沟内的墓原属一排,埋葬时间相衔接。它们是自西向东排列,起自元初六年(公元119年)五月廿八日,终于元初六年六月五日(见表二)。第十排起自元初六年八月廿六日,终于元初六年九月六日。第九排无明确纪年。第八排有元初六年二月廿六日纪年墓一座。第七、六两排无明确纪年。第五排有元初七年(公元年)二月廿日及二月廿七日纪年墓。第四排有永宁元年(公元120年)五月十日至十六日纪年墓(按元初七年四月十一日改元永宁团,故第五、第四排为同一年埋葬之墓)。第三排无明确纪年。第二排有永宁元年十一月三日纪年墓。第一排无明确纪年。这些无明确纪年的墓,大部分都有仅刻姓名的墓砖。
总括上述情况,此次发掘的这批刑徒墓的具体年代【,是自永初元年四月廿日,至永宁元年年底或永宁二年(即建光元年,公元121年)的年初,即自公元107年至公元121年,共十三年多不到十四年的时间。】
死亡的刑徒大体上是死后即行埋葬,每天埋葬一次,但也有隔三、四天埋葬一次的,由于是将数日间所死的刑徒同时埋葬,往往不按死亡日子的先后顺排,因而这三、四天间顺埋的墓葬中砖铭上的日子就出现了错乱的情况。埋葬时也很了草,甚至把这个墓的砖误扔在其附近的另一墓坑之内。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现的二十名妇女墓中,有砖铭的共十二人,这十二人的砖铭全是只刻姓名,皆未标明刑名。那么,这些妇女究竟是不是刑徒呢?我们认为有两种可能:第一,是女刑徒。她们和男刑徒一样,在这里服劳役,工种可能与男刑徒不同。但也有另一种可能,即她们或许是刑徒的亲属,被株连拘系。总之,不论她们是何种身份,在受剥削和压榨方面,只能比男刑徒更为残酷和悲惨,这是封建制度下的必然情况】
在封建统治者的残酷剥削和压榨之下,广大农民始终处于饥饿和死亡线上。史载墓地的刑徒生活的时代-东汉和帝至安帝时代,正是广大农民纷纷破产,阶级矛盾日益尖锐的时期。自东汉永元四年(公元92年)至延光四年(公元125年)这三十三年中,连续不断地发生水、旱、蝗、雹、风、地震、瘟疫、饥荒等灾害。东汉封建王朝的统治者不顾广大农民的生死,既残酷榨取农民仅有的一点点物品,又征调大批农民戍边服役。【在永初元年(公元107年)前后,司隶、兗、豫、荆、青、徐、冀、并等州的农村经济已经濒于破产,“人士荒饥,死者相望”四,“人庶流迸,家户且尽”,许多地区出现了“人相食”的悲惨情景。封建统治者虽然屡次声称什么开仓“赈贷”,但这都是些骗人的把戏,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不过是“虽有其名,终无其实”而已】。【这个墓地中从永初元年五月二日至七月十六日死亡的刑徒(有砖铭可据者),正是分别来自司隶、兗、豫、荆、青、徐、冀、并八州的,其中以豫州人数最多,占三分之一,兗州次之,占四分之一。封建地主阶级敲骨吸髓的盘剥,迫使广大农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只有奋起反抗,进行斗争。】见于记载的,如永初四年(公元110年)勃海、平原的张伯路、刘文河、周文光等的起义四,【永初五年(公元111年)汉阳杜琦、王信和先零羌族人民的起义⑩,都曾攻陷城邑,杀县令,严重地打击了封建统治者】。但当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斗争被镇压之后,【封建统治者实行了更加残酷的阶级压迫政策。从这个墓地中所见,封建统治者把农民任意判罪,变为刑徒,然后征调到洛阳来为他们服苦役的悲惨情况,正反映出农民在不断地沦为刑徒,他们失去了仅有的一点点所谓人身“自由”,无偿地为封建统治者服受各种苦役,实际上变成了封建统治者的奴隶。封建帝王对农民阶级哪里实行过什么“让步政策”】
刑徒们在服劳役期间,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