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租宝”案中,返款方案通常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局负责制定和实施,经院党组或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审批后发布。具体来说,执行局会在刑事审判庭作出判决并生效后,对涉案财产进行清查、处置和归集等工作,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返款方案。在方案制定过程中,会涉及执行局内部的多个部门和岗位,如执行实施团队、财产处置团队、综合协调团队等,由执行局局长负责统筹协调。然后,方案会提交给院党组或审判委员会进行审议和决策,最终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审批通过后,以法院的名义对外发布公告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