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个人要写他最心爱的对象,不论是人是地,是多么使他为难的一个工作?你怕,你怕描坏了它,你怕说过分了恼了它,你怕说太谨慎了辜负了它.......我不曾写,我就知道这回是写不好——徐志摩《我所知道的康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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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不喜欢徐志摩,但是这两句却说得甚好,世上所有人都是这样。爱之弥深,奉之愈恭。越是钟爱之人,越是不敢轻提。即便我现在写的不是亦菲,而仅仅是我对亦菲的情感,却也是如此。这话用在这里,也算是恰如其分。且不独是不敢轻提,还是因不能道尽所思所念,情深而言浅,意重而词薄啊
我为什么喜欢会喜欢亦菲?是的,当然可以说出理由来,甚至一口气说出上百个理由也不是什么难事,但是那些都不是我喜欢她的真正理由,那些只是我喜欢她的什么,或者说,只是可以为外人所道的理由,但绝不是我喜欢她的真正理由,至少,不会是最本初的理由。那么什么才是最本初的理由?我想了想,还是用龙儿的话来回答吧:“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万事皆前定。”除了这个理由之外,我无法想出第二个真正有着意义的可信服的理由。我相信,对于我来说,知晓亦菲,喜欢亦菲,都是冥冥之中的安排,也只是冥冥之中的安排,是天命,是在一切都未开始时便以注定的。无论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情况,无论如何山重水复,迷花倚石,总是会有柳暗花明的时候,并且,始终有一个“亦菲”,在柳暗花明之处等待着你去“发现”,等待着你去“认知”。不论是前生,今生,还是来世,永远如此。你总会“于千万人之中,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见你要遇见的人。”该在的始终都在,永远不会离去。总会有一刻,你会被一个人所打动,那一刻,你会感到天地豁然,万物鲜活,虽然这世界的一切都没有改变,但是对于“我”来说,万物的“存在”,在那一刻后都发生了改变。虽然在外人看来没有什么不同,但是你一定可以知道,对于我来说,那是世界上一切的不同。
而且对于我来说,只有“我”“发现”了亦菲之后,亦菲才是真正存在的“存在”。并且,也只是作为亦菲的“存在”对“我”自己而存在。客观世界的亦菲“如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然而对于“我”而存在的亦菲,则只对我而“存在”。亦只因“我”而“存在”。我未看亦菲时,亦菲与我同归于寂;我既来看亦菲,则亦菲之观一时存在起来。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感觉,在某一刹那,可能是你步入一个从未踏足过的环境,也可能是你忽然看到某一行文字,听到某处传来的声音,甚至你什么都没有做,一切如常,但是就在那一刹那,你会感到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尽管你从未经历过它。就在那一刹那,你甚至可以预感到下一刻将要发生的事情。我要说,当我第一次在屏幕上看到亦菲的时候,我的这种感觉,是我今生所感之最强烈的。并且,当我面对亦菲之像时,常有此感,甚至,当我在看到天龙的时候,我的脑中,出现了白衣如雪,长发垂地的小龙女的形象。而那时,是04年。
我是相信轮回的人,但是我所相信的轮回,不是佛家的点燃蜡烛,而是一条穿过了无数个完全相同的不同的平行世界的三角函数的曲线,在不同而相同的世界,重复着完全一样而又不同的轨迹。这一刻的你,是这一世的你,但也是前生的你,还是来世的你。而那些熟悉的感觉,则是不同世界的你,发生了共鸣。我相信,我的这条曲线,一定因为亦菲而同时重合了无数。
我喜欢亦菲吗?当然不,这不能说是喜欢,我爱亦菲吗?也不是,这也不是爱,如果一定要我说一种感受的话,我只能说,它几近于信仰。亦菲之于我,从来不是一个明星,甚至不是一个人,至少,不是“别体”,而是“我”的“存在”一部分。她是一种信念,一种寄托,一种象征,一个精神的载体。一个,真实的“存在”。我喜欢的人很多,爱的人也不少,但是亦菲,只可能有一个。一如耶和华也世人缔结的第一条律法——“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事实上,当你真的全心全意的去爱一个人,去信仰一个人,你会发现,人的情感和信仰的空间很小,小的,容不下第二个人。
喜欢一个人可以只喜欢他的优点,爱一个人则要爱她的全部,那么信仰一个人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亦菲的存在,就是我对她的情感的一切,她的存在本身,本就是我的情感。而只要“存在”不灭,它就不会消减,而“存在”,则是永恒的。所以我对亦菲无欲无求,我爱她。但是,那是因为“她”的存在就是“我的存在”,“她”的存在又独立于“我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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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儿是一个妙人,她对亦菲的情感,让我很感动,如果说我对亦菲有什么所求的话,那么就像慕儿每天发帖所求的那样,健康,快乐。则吾愿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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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不喜欢徐志摩,但是这两句却说得甚好,世上所有人都是这样。爱之弥深,奉之愈恭。越是钟爱之人,越是不敢轻提。即便我现在写的不是亦菲,而仅仅是我对亦菲的情感,却也是如此。这话用在这里,也算是恰如其分。且不独是不敢轻提,还是因不能道尽所思所念,情深而言浅,意重而词薄啊
我为什么喜欢会喜欢亦菲?是的,当然可以说出理由来,甚至一口气说出上百个理由也不是什么难事,但是那些都不是我喜欢她的真正理由,那些只是我喜欢她的什么,或者说,只是可以为外人所道的理由,但绝不是我喜欢她的真正理由,至少,不会是最本初的理由。那么什么才是最本初的理由?我想了想,还是用龙儿的话来回答吧:“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万事皆前定。”除了这个理由之外,我无法想出第二个真正有着意义的可信服的理由。我相信,对于我来说,知晓亦菲,喜欢亦菲,都是冥冥之中的安排,也只是冥冥之中的安排,是天命,是在一切都未开始时便以注定的。无论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情况,无论如何山重水复,迷花倚石,总是会有柳暗花明的时候,并且,始终有一个“亦菲”,在柳暗花明之处等待着你去“发现”,等待着你去“认知”。不论是前生,今生,还是来世,永远如此。你总会“于千万人之中,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见你要遇见的人。”该在的始终都在,永远不会离去。总会有一刻,你会被一个人所打动,那一刻,你会感到天地豁然,万物鲜活,虽然这世界的一切都没有改变,但是对于“我”来说,万物的“存在”,在那一刻后都发生了改变。虽然在外人看来没有什么不同,但是你一定可以知道,对于我来说,那是世界上一切的不同。
而且对于我来说,只有“我”“发现”了亦菲之后,亦菲才是真正存在的“存在”。并且,也只是作为亦菲的“存在”对“我”自己而存在。客观世界的亦菲“如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然而对于“我”而存在的亦菲,则只对我而“存在”。亦只因“我”而“存在”。我未看亦菲时,亦菲与我同归于寂;我既来看亦菲,则亦菲之观一时存在起来。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感觉,在某一刹那,可能是你步入一个从未踏足过的环境,也可能是你忽然看到某一行文字,听到某处传来的声音,甚至你什么都没有做,一切如常,但是就在那一刹那,你会感到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尽管你从未经历过它。就在那一刹那,你甚至可以预感到下一刻将要发生的事情。我要说,当我第一次在屏幕上看到亦菲的时候,我的这种感觉,是我今生所感之最强烈的。并且,当我面对亦菲之像时,常有此感,甚至,当我在看到天龙的时候,我的脑中,出现了白衣如雪,长发垂地的小龙女的形象。而那时,是04年。
我是相信轮回的人,但是我所相信的轮回,不是佛家的点燃蜡烛,而是一条穿过了无数个完全相同的不同的平行世界的三角函数的曲线,在不同而相同的世界,重复着完全一样而又不同的轨迹。这一刻的你,是这一世的你,但也是前生的你,还是来世的你。而那些熟悉的感觉,则是不同世界的你,发生了共鸣。我相信,我的这条曲线,一定因为亦菲而同时重合了无数。
我喜欢亦菲吗?当然不,这不能说是喜欢,我爱亦菲吗?也不是,这也不是爱,如果一定要我说一种感受的话,我只能说,它几近于信仰。亦菲之于我,从来不是一个明星,甚至不是一个人,至少,不是“别体”,而是“我”的“存在”一部分。她是一种信念,一种寄托,一种象征,一个精神的载体。一个,真实的“存在”。我喜欢的人很多,爱的人也不少,但是亦菲,只可能有一个。一如耶和华也世人缔结的第一条律法——“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事实上,当你真的全心全意的去爱一个人,去信仰一个人,你会发现,人的情感和信仰的空间很小,小的,容不下第二个人。
喜欢一个人可以只喜欢他的优点,爱一个人则要爱她的全部,那么信仰一个人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亦菲的存在,就是我对她的情感的一切,她的存在本身,本就是我的情感。而只要“存在”不灭,它就不会消减,而“存在”,则是永恒的。所以我对亦菲无欲无求,我爱她。但是,那是因为“她”的存在就是“我的存在”,“她”的存在又独立于“我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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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儿是一个妙人,她对亦菲的情感,让我很感动,如果说我对亦菲有什么所求的话,那么就像慕儿每天发帖所求的那样,健康,快乐。则吾愿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