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吉林长春的一位网友发视频爆料,称自己所在的公司——长春摩天活力城,竟然用代金券代替工资发放,而且领导等级越高,发的代金券越多。这一消息迅速引发了热议。
据媒体报道,长春摩天活力城的员工们纷纷诉苦,表示公司已经三个月没发工资了,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好不容易等到公司开支,结果却是用“消费券”代替现金。员工们也不傻,知道在中国只有一种主流合法货币,那就是人民币。现在的消费券只能在摩天活力城里面买东西,简直就是公司左手倒右手的戏码。
更让员工们崩溃的是,公司发的代金券数量还因人而异,领导等级越高,拿到的代金券越多,从几千到几万不等。员工们虽然心有不甘,但也无可奈何。
其实,用代金券代替工资是违法的。《劳动法》第50条明文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消费券不属于货币,因此公司涉嫌违法。员工们可以向劳动执法队、官方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媒体报道,长春摩天活力城的员工们纷纷诉苦,表示公司已经三个月没发工资了,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好不容易等到公司开支,结果却是用“消费券”代替现金。员工们也不傻,知道在中国只有一种主流合法货币,那就是人民币。现在的消费券只能在摩天活力城里面买东西,简直就是公司左手倒右手的戏码。
更让员工们崩溃的是,公司发的代金券数量还因人而异,领导等级越高,拿到的代金券越多,从几千到几万不等。员工们虽然心有不甘,但也无可奈何。
其实,用代金券代替工资是违法的。《劳动法》第50条明文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消费券不属于货币,因此公司涉嫌违法。员工们可以向劳动执法队、官方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