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卫华《先秦儒家情理主义道德哲学形态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10章)
源于祭祀的“礼”成为中国早期文明的制度安排和伦理设计。不过在先秦之前,“礼”还停留于外在的制度层面,其内在的精神引导意义还不明显。孔子从“礼崩乐坏”的现实中意识到,仅仅以“礼”的外在约束力远远难以满足社会现实的需要。
人作为有精神的生命存在,不是被动地服从外在世界,而是始终从“我”的主体性需求出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因此要“复礼”就必须使“礼”能够激发个体内在的精神力量。“礼”倾向于理性的一面,“仁”倾向于情感的一面。孔子的“以仁释礼”、仁礼统一内含着以“情”为主、情理合一的人性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