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是一个万能口袋罪,就是公职人员想对付你,但又没有正当理由的时候,就会用寻衅滋事罪名套你。因为寻衅滋事最后一款是“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这叫兜底条款,任何行为都可以归类为“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法律条文需要明确化,字字斟酌,就是为了严谨。而这种“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表述模糊了法律的边界,从而模糊了公民权利的边界,这样公权力就可以为所欲为了,故而人大代表多次提议案废除寻衅滋事罪。
你给腐败份子董怀国充当帮凶、走狗、爪牙,多少也学点法律常识,不然一开口别人就笑话你,你有几斤有两,瞬间现了原形了,多没面子啊
不是我没有逻辑,是你自己天生就没有智力理解公权力、宪法权利、公民自由这些基本的法学概念。
能不能理解这些基本法律常识不仅是衡量一个人的思维能力的尺度,也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具备现代人格的尺度。
你只是董怀国的一只忠犬,类似古代那种太监、奴才,根本不具有现代社会所要求的独立人格,所以在你看来什么都是扯。
法律条文需要明确化,字字斟酌,就是为了严谨。而这种“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表述模糊了法律的边界,从而模糊了公民权利的边界,这样公权力就可以为所欲为了,故而人大代表多次提议案废除寻衅滋事罪。
你给腐败份子董怀国充当帮凶、走狗、爪牙,多少也学点法律常识,不然一开口别人就笑话你,你有几斤有两,瞬间现了原形了,多没面子啊
不是我没有逻辑,是你自己天生就没有智力理解公权力、宪法权利、公民自由这些基本的法学概念。
能不能理解这些基本法律常识不仅是衡量一个人的思维能力的尺度,也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具备现代人格的尺度。
你只是董怀国的一只忠犬,类似古代那种太监、奴才,根本不具有现代社会所要求的独立人格,所以在你看来什么都是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