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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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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和期限因申报主体和所得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规定:
  1、代扣代缴申报期限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2、自行申报期限
  ①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②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 15 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 15 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次年 3 月 31 日前进行汇算清缴。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 30 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 15 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 3 个月内汇算清缴。
  ③境外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 30 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④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 3 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IP属地:安徽1楼2025-01-02 09:34回复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1、基本减除费用
      每月为 5000 元,按年度计算则为 60000 元。
      2、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 100% 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 50% 扣除。
      继续教育: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 48 个月;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 3600 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自负医药费超过 1.5 万元部分,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在 8 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发生首套住房实际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 1000 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40 个月,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定额扣除 800 元、1100 元、1500 元不等。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500 元;除上述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100 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800 元。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选择一项抵扣,不能同时抵扣。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年满 60 岁(含)以上父母或者子女均已去世年满 60 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3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 1500 元 / 月(定额扣除)。若为独生子女,则按照每月 3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 3 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按照标准的 100% 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 50% 扣除。


    IP属地:安徽2楼2025-01-0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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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0 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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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情况可以免除个税?
        1、法定免税项目
        奖金类: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债券利息类: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补贴津贴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如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等;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类: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抚恤金。
        保险赔款类:个人因保险事故获得的赔款。
        军人相关类:军人的转业安置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外交人员类: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其他类:中国政府参加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2、特定政策免税项目
        法律援助补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 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房屋转让:个人转让自用 5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俗称 “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
        3、其他扣除后免税情况
        基本减除费用:每月收入不超过 5000 元的工资、薪金所得,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后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或为 0 的情况下,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一个纳税人月收入为 8000 元,扣除 5000 元基本减除费用后,再扣除子女教育 1000 元、赡养老人 1000 元等专项附加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为 0,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IP属地:安徽3楼2025-01-02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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