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关于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铜陵铜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铜陵铜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铜农商银发〔2024〕9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吸收合并安徽铜陵铜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承接其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存款、贷款等业务和员工。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安徽铜陵铜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
三、吸收合并事项完成后,你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分支机构开业等相关申请。
未尽事项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铜陵铜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铜农商银发〔2024〕9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吸收合并安徽铜陵铜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承接其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存款、贷款等业务和员工。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安徽铜陵铜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
三、吸收合并事项完成后,你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分支机构开业等相关申请。
未尽事项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