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怎么干都行,重要的是要给读者个合理的理由,楼主说的这些如果对象是纯无辜的正常人,而且该角色是一如既往这样的话反正我是希望这个角色按楼主给出的程度由吃瘪到抽经扒皮到永恒的。多数人对以暴制暴的接受程度还是很高的。
就用车万来举例吧,魔理沙是小偷小摸,但一设中她借书对象一般是拥有一个图书馆是帕秋莉,于是读者也没有因此讨厌她。藤原妹红过去为了永生恩将仇报将恩人踹下悬崖,但她受到了求死不能的惩罚,而且她现在的确算是个好人了。
总结一下做出道德水准低下的事必须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如果这个理由不够合理,那读者可能会质疑主角接着质疑作者,如果干脆不给这个理由,那爱好比较普通的读者大概率会对这样的作者敬而远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