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 五行志》
(公元92年)和帝永元四年六月丙辰,郡国十三地震。《春秋汉含孳》曰:“女主盛,臣制命,则地动坼,畔震起,山崩沦。”是时,窦太后摄政,兄窦宪专权,将以是受祸也。后五日,诏收宪印绶,兄弟就国,逼迫皆自杀。
(公元93年)五年二月戊午,陇西地震。懦说民安土者也,将大动,行大震。九月,匈奴单于於除鞬叛,遣使发边郡兵讨之。
(公元95年)七年九月癸卯,京都地震。儒说奄官无阳施,犹妇人也。是时和帝与中常侍郑众谋夺窦氏权,德之,因任用之,及幸常侍蔡伦,二人始并用权。
(公元97年)九年三月庚辰,陇西地震。闰月,塞外羌犯塞,杀略吏民,使征西将军刘尚击之。
(公元107年)安帝永初元年,郡国十八地震。李固曰:“地者阴也,法当安静。今乃越阴之职,专阳之政,故应以震动。”是时,邓太后摄政专事,讫建光中,太后崩,安帝乃得制政,于是阴类并胜,西羌乱夏,连十余年。
(公元108年)二年,郡国十二地震。
(公元109年)三年十二月辛酉,郡国九地震。
(公元110年)四年三月癸巳,郡国四地震。
(公元111年)五年正月丙戌,郡国十地震。
(公元113年)七年正月壬寅,二月丙午,郡国十八地震。
(公元114年)元初元年,郡国十五地震。
(公元115年)二年十一月庚申,郡国十地震。
(公元116年)三年二月,郡国十地震。十一月癸卯,郡国九地震。
(公元117年)四年,郡国十三地震。
(公元118年)五年,郡国十四地震。
(公元119年)六年二月乙巳,京都、郡国四十二地震,或地坼裂,涌水,坏败城郭、民室屋,压杀人。冬,郡国八地震。
(公元120年)永宁元年,郡国二十三地震。
(公元121年)建光元年九月己丑,郡国三十五地震,或地坼裂,坏城郭室屋,压杀人。是时,安帝不能明察,信宫人及阿母圣等谗言,破坏邓太后家,于是专听信圣及宦者,中常侍江京、樊丰等皆得用权。
(公元122年)延光元年七月癸卯,京都、郡国十三地震。九月戊申,郡国二十七地震。
(公元123年)二年,京都、郡国三十二地震。
(公元124年)三年,京都、郡国二十三地震。是时,以谗免太尉杨震,废太子。
(公元125年)四年十一月丁巳,京都、郡国十六地震。时安帝既崩,阎太后摄政,兄弟阎显等并用事,遂斥安帝子。更征诸国王子,未至,中黄门遂诛显兄弟。
(公元128年)顺帝永建三年正月丙子,京都、汉阳地震。汉阳屋坏杀人,地坼涌水出。是时,顺帝阿母宋娥及中常侍张昉等用权。
顺帝建康元年,户九百九十四万六千九百一十九,口四千九百七十三万五百五十,垦田六百八十九万六千二百七十一顷五十六亩一百九十四步。
(公元133年)阳嘉二年四月己亥,京都地震,是时,爵号宋娥为山阳君。
(公元135年)四年十二月甲寅。京都地震。
(公元137年)永和二年四月丙申,京都地震。是时宋娥构奸诬罔,五月事觉,收印绶,归田里。十一月丁卯,京都地震。是时,太尉王龚以中常侍张昉等专弄国权,欲奏诛之,时龚宗亲有以杨震行事谏之止云。
(公元138年)三年二月乙亥,京都、金城、陇西地震裂,城郭、室屋多坏,压杀人。闰月己酉,京都地震。十月,西羌二千余骑入金城塞,为凉州害。
(公元139年)四年三月乙亥,京都地震。
(公元140年)五年二月戍申,京都地震。
(公元144年)建康元年正月,凉州部郡六地震。从去年九月以来至四月,凡百八十地震,山谷坼裂,坏败城寺,伤害人、物。三月,护羌校尉赵冲为叛胡所杀。九月丙午,京都地震。是时,顺帝崩,梁太后摄政,欲为顺帝作陵,制度奢广,多坏吏民冢。尚书栾巴谏事,太后怒。癸卯,诏书收巴下狱,欲杀之。丙午,地震,于是太后乃出巴,免为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