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便于大家了解征兵政策,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应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男兵: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女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二、报名程序
1.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
2.在登入页面注册学信网账号,然后进行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开始兵役登记”。
4.按照网页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点击“提交”,完成兵役登记。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前往所在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5.兵役登记完成后,有参军意向的适龄青年可点击“继续进行本年度参军报名”,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应征报名。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须进行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具体情况可以通过“汉中征兵”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政治考核条件标准。
(二)年龄条件。
1.男兵报名年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2.女兵报名年龄: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三)身体基本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体质指数(BMI)等于:体重(千克)/身高(米)²。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说明】: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半年以上,无并发症,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其他身体标准条件,应征青年可以登录全国征兵网首页查阅《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了解详细内容。
四、优待政策
(一)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本科毕业生带编入伍。带编入伍是指高校毕业生入伍前,先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办法,通过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特定人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招聘要求,且征兵体检、政考合格并被批准入伍后,签订就业协议,服役期满退役后,根据在部队表现及专业特长按协议安排就业。详情请关注“汉中征兵”微信公众号查看《汉中市关于推行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汉人社发〔2021〕95号)。
2.“三个定向招录”。汉中市针对入伍前为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在事业单位招录中每年有不低于10%的定向专岗;在政法干警队伍招录时每年有不低于20%的定向专岗;在基层武干(公务员身份)空缺招录时,全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
3.享受国家教育资助及军地相关经济补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执行时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代偿。退役复学后减免学费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4.生活待遇和家庭优待。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现行津贴标准,第一年每月1100元,第二年每月1200元(不包括骨干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防暑降温费等补贴)。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元/月。“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0000元。
5.保留学籍(入学资格)及放宽复学转专业限制。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享受考研优惠及免试“专升本”。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二)服役期间保障政策
1.选取军士。(1)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2)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军士。
2.选拔军官。(1)报考军校。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2)本科毕业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
(三)退役相关政策
1.安置政策。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军士退出现役,服役期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服役期间荣获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是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5至8级伤残的;烈士子女的),由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工龄计算。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3.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4.享受创业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5.享受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一、报名时间。男兵: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女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二、报名程序
1.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
2.在登入页面注册学信网账号,然后进行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开始兵役登记”。
4.按照网页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点击“提交”,完成兵役登记。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前往所在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5.兵役登记完成后,有参军意向的适龄青年可点击“继续进行本年度参军报名”,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应征报名。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须进行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具体情况可以通过“汉中征兵”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政治考核条件标准。
(二)年龄条件。
1.男兵报名年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2.女兵报名年龄: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三)身体基本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体质指数(BMI)等于:体重(千克)/身高(米)²。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说明】: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半年以上,无并发症,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其他身体标准条件,应征青年可以登录全国征兵网首页查阅《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了解详细内容。
四、优待政策
(一)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本科毕业生带编入伍。带编入伍是指高校毕业生入伍前,先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办法,通过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特定人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招聘要求,且征兵体检、政考合格并被批准入伍后,签订就业协议,服役期满退役后,根据在部队表现及专业特长按协议安排就业。详情请关注“汉中征兵”微信公众号查看《汉中市关于推行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汉人社发〔2021〕95号)。
2.“三个定向招录”。汉中市针对入伍前为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在事业单位招录中每年有不低于10%的定向专岗;在政法干警队伍招录时每年有不低于20%的定向专岗;在基层武干(公务员身份)空缺招录时,全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
3.享受国家教育资助及军地相关经济补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执行时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代偿。退役复学后减免学费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4.生活待遇和家庭优待。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现行津贴标准,第一年每月1100元,第二年每月1200元(不包括骨干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防暑降温费等补贴)。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元/月。“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0000元。
5.保留学籍(入学资格)及放宽复学转专业限制。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享受考研优惠及免试“专升本”。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二)服役期间保障政策
1.选取军士。(1)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2)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军士。
2.选拔军官。(1)报考军校。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2)本科毕业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
(三)退役相关政策
1.安置政策。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军士退出现役,服役期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服役期间荣获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是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5至8级伤残的;烈士子女的),由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工龄计算。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3.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4.享受创业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5.享受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