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原文:https://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10013483.html
申请条件:
户籍家庭(含单身人士,下同)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
(二)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应当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转移记录。
(三)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限价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四)主申请人申购前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已满36个月且申购时处于在保状态,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算在内。主申请人年满50周岁的,不受基本养老保险缴交时限及状态限制。
原文:https://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10013483.html
申请条件:
户籍家庭(含单身人士,下同)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
(二)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应当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转移记录。
(三)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限价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四)主申请人申购前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已满36个月且申购时处于在保状态,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算在内。主申请人年满50周岁的,不受基本养老保险缴交时限及状态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