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陕西嘉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本公司线下门店“暮色尽处爬宠”的实际经营者。
首先我就昨天的纠纷占用贴吧和公共资源表示歉意,并向因此事被占用私人时间的客户、朋友和同行郑重道歉。其次我将对这一系列事件做一澄清。
首先我本人并不认识发帖人@牛花花。 ,也联系不到这个所谓的“大佬”。但是此贴无端的网暴行为,已经对我公司名誉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我已协同我司法务团队对其展开全面调查,并发函警告,要求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道歉。我司将保留一切证据,必要时将诉至人民法院。
下面澄清一下事情起末,公道自在人心。
第一,24年8月某顾客在我公司线下实体门店6000元购入一条白化牛蛇,并赠送新派AK08、新派RK0107两套全新饲养缸,饲养设备若干,且签有正式的销售合同。
①据我本人反复向销售人员核实,交易过程中的推介话术并不存在“成体”之类的确凿保证。且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是否“成体”和“成体”有多大,信息获取难难度并不高,百度一搜就可以知道这条蛇的体重是否符合所谓“成体”的标准,并不存在“被骗”或者“混淆是非”。
②本店所有活体售出,均签有带公章的销售合同,所有活体售后均有法律依据和凭证。客户带走商品后,半年来我仅回传过一次带发单号,并未与我产生任何沟通,我司销售人员也并未反馈客诉或其他售后问题。我公司售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第一时间不找本公司售后或者退换,而是寻求其他人的帮助,恶意抹黑我公司形象,对于此行为我表示无法理解。
③我无法得知这位“大神”是如何介入了我和我客户的交易,并恶意抹黑和诽谤我公司。在0沟通0反馈的前提下,仅凭一面之词,就坐实本店“欺骗”、“卖问题蛇”。对于这种拉踩同行、抬高自己,仅凭一面之词,就站在道德高地指责同行、无断网暴的可耻行为,我同样表示无法理解。
④针对这位“大佬”所描述的“问题蛇”,我已无法追溯其真伪,但我代表我司在此承诺:涉事顾客在愿意沟通的前提下,可以依据当时签订的销售合同提出售后赔偿,我司完全接受合同范围内的一切赔偿。在此也向其他消费者同样承诺,在销售合同范围内,我司将无期限提供一切售后和技术支持。
首先我就昨天的纠纷占用贴吧和公共资源表示歉意,并向因此事被占用私人时间的客户、朋友和同行郑重道歉。其次我将对这一系列事件做一澄清。
首先我本人并不认识发帖人@牛花花。 ,也联系不到这个所谓的“大佬”。但是此贴无端的网暴行为,已经对我公司名誉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我已协同我司法务团队对其展开全面调查,并发函警告,要求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道歉。我司将保留一切证据,必要时将诉至人民法院。
下面澄清一下事情起末,公道自在人心。
第一,24年8月某顾客在我公司线下实体门店6000元购入一条白化牛蛇,并赠送新派AK08、新派RK0107两套全新饲养缸,饲养设备若干,且签有正式的销售合同。
①据我本人反复向销售人员核实,交易过程中的推介话术并不存在“成体”之类的确凿保证。且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是否“成体”和“成体”有多大,信息获取难难度并不高,百度一搜就可以知道这条蛇的体重是否符合所谓“成体”的标准,并不存在“被骗”或者“混淆是非”。
②本店所有活体售出,均签有带公章的销售合同,所有活体售后均有法律依据和凭证。客户带走商品后,半年来我仅回传过一次带发单号,并未与我产生任何沟通,我司销售人员也并未反馈客诉或其他售后问题。我公司售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第一时间不找本公司售后或者退换,而是寻求其他人的帮助,恶意抹黑我公司形象,对于此行为我表示无法理解。
③我无法得知这位“大神”是如何介入了我和我客户的交易,并恶意抹黑和诽谤我公司。在0沟通0反馈的前提下,仅凭一面之词,就坐实本店“欺骗”、“卖问题蛇”。对于这种拉踩同行、抬高自己,仅凭一面之词,就站在道德高地指责同行、无断网暴的可耻行为,我同样表示无法理解。
④针对这位“大佬”所描述的“问题蛇”,我已无法追溯其真伪,但我代表我司在此承诺:涉事顾客在愿意沟通的前提下,可以依据当时签订的销售合同提出售后赔偿,我司完全接受合同范围内的一切赔偿。在此也向其他消费者同样承诺,在销售合同范围内,我司将无期限提供一切售后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