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下个人觉得逆天的领导,首先第一他作为执法队队长要求我们编外人员自己去没收小贩的东西。但是理论上来说我们这种编外人员应该是没有执法权限的吧?如果出了事怎么办?不应该由在编人员带队才能没收吗?
第二,在队内拥有绝对权力,以前是早九晚五的行政班现在强制要求我们7点上班。且周末以及各种节假日强制上班,并仅给与相应的一天补休,并不支付加班费用。这在他执法队队长的权限内吗?
第三,队员发烧至39°仍然要求队员强制上班,不批给病假。以报请辞退为由威胁队员。
第四,队员早班7点半因为堵车迟到半小时的情况下,自己决定扣除队员的一天休假。以示惩戒。
第五,在单位车辆因为损坏的情况下,仍然要求执法队员通过步巡按时上下班。继续执法。
请问一下部门领导上述的种种行为是否合理,如果队内成员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举报至纪检委等手段是否能起到作用?
第二,在队内拥有绝对权力,以前是早九晚五的行政班现在强制要求我们7点上班。且周末以及各种节假日强制上班,并仅给与相应的一天补休,并不支付加班费用。这在他执法队队长的权限内吗?
第三,队员发烧至39°仍然要求队员强制上班,不批给病假。以报请辞退为由威胁队员。
第四,队员早班7点半因为堵车迟到半小时的情况下,自己决定扣除队员的一天休假。以示惩戒。
第五,在单位车辆因为损坏的情况下,仍然要求执法队员通过步巡按时上下班。继续执法。
请问一下部门领导上述的种种行为是否合理,如果队内成员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举报至纪检委等手段是否能起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