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西吉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经上级及我司研究决定,拟将莆阳食品加工产业园大综合楼3楼、9号厂房、15号厂房、18号厂房及小综合楼2楼部分资产出租与宁夏地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宁夏鸿丰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将莆阳食品加工产业园大综合楼3楼及18号厂房出租与宁夏地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如下:
1.莆阳食品加工产业园大综合楼3楼,面积约600㎡(最终面积以合同签订为准),月租金为6000元/月,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日期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免收押金、保证金,租金收取方式为合同签订完30日内一次性收取;
2.莆阳食品加工产业园标准化18号厂房,面积约2300㎡(最终面积以合同签订为准),月租金为13800元/月,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日期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免收押金、保证金,租金收取方式为合同签订完30日内一次性收取;
二、拟将莆阳食品加工产业园9号厂房、15号厂房、18号厂房及小综合楼2楼部分资产出租与宁夏鸿丰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具体如下:
1.莆阳食品加工产业园标准化9号厂房,面积约2304㎡(最终面积以合同签订为准),月租金为13824元/月,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日期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免收押金、保证金,租金收取方式为合同签订完30日内一次性收取;
2.莆阳食品加工产业园标准化15号厂房,面积约1104㎡(最终面积以合同签订为准),月租金为6624元/月,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日期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免收押金、保证金,租金收取方式为合同签订完30日内一次性收取;
3.莆阳食品加工产业园小综合楼2楼,面积约214.14㎡(最终面积以合同签订为准),月租金为2141.4元/月,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日期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免收押金、保证金,租金收取方式为合同签订完30日内一次性收取;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结果公告等信息在西吉微生活公众号等发布,并且在西吉县莆阳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所在地公告栏公示,请及时关注。意向承租人对本次招租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公告期时间内,以信函的形式招标单位联系。
特此公示!
招 租 人:宁夏建西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0954-3828866、18094151113
宁夏建西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一、拟将莆阳食品加工产业园大综合楼3楼及18号厂房出租与宁夏地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如下:
1.莆阳食品加工产业园大综合楼3楼,面积约600㎡(最终面积以合同签订为准),月租金为6000元/月,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日期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免收押金、保证金,租金收取方式为合同签订完30日内一次性收取;
2.莆阳食品加工产业园标准化18号厂房,面积约2300㎡(最终面积以合同签订为准),月租金为13800元/月,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日期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免收押金、保证金,租金收取方式为合同签订完30日内一次性收取;
二、拟将莆阳食品加工产业园9号厂房、15号厂房、18号厂房及小综合楼2楼部分资产出租与宁夏鸿丰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具体如下:
1.莆阳食品加工产业园标准化9号厂房,面积约2304㎡(最终面积以合同签订为准),月租金为13824元/月,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日期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免收押金、保证金,租金收取方式为合同签订完30日内一次性收取;
2.莆阳食品加工产业园标准化15号厂房,面积约1104㎡(最终面积以合同签订为准),月租金为6624元/月,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日期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免收押金、保证金,租金收取方式为合同签订完30日内一次性收取;
3.莆阳食品加工产业园小综合楼2楼,面积约214.14㎡(最终面积以合同签订为准),月租金为2141.4元/月,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日期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免收押金、保证金,租金收取方式为合同签订完30日内一次性收取;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结果公告等信息在西吉微生活公众号等发布,并且在西吉县莆阳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所在地公告栏公示,请及时关注。意向承租人对本次招租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公告期时间内,以信函的形式招标单位联系。
特此公示!
招 租 人:宁夏建西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0954-3828866、18094151113
宁夏建西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