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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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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为,穷知而悬于欲也。
经说:为,欲炊其指,智不知其害,是智之罪也。若智之慎之也,无遗于其害也,而犹欲炊之,则离之。是犹食脯也,骚之利、害,未可知也,欲而骚,是不以所疑止所欲也。廧外之利、害,未可知也,趋之而得刀,则弗趋也,是以所疑止所欲也。观“为,穷知而炊于欲”之理,炊脯而非哲也,炊指而非遇也,所为与不所与为相疑也,非谋也。
译文:为,做事要彻底弄明白事理并且克制欲念。
    关于为——有人要煮某人的手指,如果后者的智力不知道这样做的危害,就是智力的罪过。如果智力是谨慎的,为了不遭致祸害,当别人还要煮它时,它就会逃离。这就像吃肉脯,用手去抓肉脯有什么利或害还不知道,只因为急着要吃就用手抓,这就是不利用质疑去克制欲念。墙外面有什么利或害还不知道,虽然听说跑出去可以得到钱,也不跑出去,这就是利用质疑去克制欲念。用“做事要彻底弄明白事理并克制欲念”的道理来衡量,煮肉脯不是因为聪明,煮手指也不是因为愚笨,因为把所做的与不允许做的事相互质疑并不是什么宏谋大略。


1楼2010-11-11 20:52回复
    说得好啊!


    IP属地:广东2楼2017-02-15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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