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符合条件的公民有权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被选举为代表,这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权利。
●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些权利保障公民能够自由地表达政治意愿和诉求。
人身权利
●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社会经济权利
●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劳动权: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休息权: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获得物质帮助权: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
●受教育权: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文化权利: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符合条件的公民有权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被选举为代表,这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权利。
●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些权利保障公民能够自由地表达政治意愿和诉求。
人身权利
●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社会经济权利
●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劳动权: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休息权: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获得物质帮助权: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
●受教育权: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文化权利: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