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事后倒查吧 关注:77贴子: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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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六个月内被派出所打电话,属不属于六个月内“发现”嫖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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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曾经多次指出,现在办案人员在处理案件时,都是要求留痕的,不仅要有纸质材料,更是要将其上传系统,在侦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必须要留痕,必须要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发现”了行为人的违法行为。
因此,实践当中,办案人员以私人电话号码向怀疑对象拨打电话要求其来所里进行配合调查的行为,无法证明六个月内就“发现”了违法嫌疑人。


IP属地:福建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4-11-25 17: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