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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怎样用法律武器,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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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老房建于1970年前,由于院子小,198几老房后又分给我一地,作宅基地。当时我们打算过N年后,扒了房,在后面建新房。时间到了1998,西边恶邻说,我家老房(连同老房前的院子,老房后的士地)与他家相临的两米,被当时的村主任给给他家。我父亲当时就不同意,说既然是当时的村主任分的,让村主任给我家说明原因。但村主任始终没当有两家的面提过这事。现在,那个村主任已过世。
2023年,县里下发了不动产证,我家老房有证,包括老房南的院子,都在不动产证上,但房子北边的宅基地由于上面没建筑,不动产证上不包括。
2023年春,我父在老房后面宅基地上面刨地,打算种农作物。恶邻与我父争吵,我父受伤。报警到派出所。派出所处理伤人事件,但说宅基地纠纷应由村领导解决。
现在的村领导,是一年轻小伙,不知当时情况。也没解决好。
2024年春,我父又在那地上种植,邻家老太太又和我父大吵大骂。说占她家地方。从去年至今在大街上骂了4次。曾经我打过110。最后不了了之。
为防止今后再发生恶性事件,我打算法院起诉。但我应当以什么理由起诉?后面士地没由于分的早,没宅基地证。
我想,我家老房在那,原村主任未经我家同意,不能分我家老房。但是不是原来村主任分的,无从考证。


IP属地:山东1楼2024-11-25 15:2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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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2楼2024-11-25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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