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和《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的要求,近期,我省启动了调整“十四五”期间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总体规划工作。经学校申报、专家评议和实地考察等环节,
【现拟增列井冈山大学为全省“十四五”期间新增博士学位授予重点建设单位,
拟增列该校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与医药和党史党建学等3个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点。现将拟增列的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28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高教处(研究生处)书面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现拟增列井冈山大学为全省“十四五”期间新增博士学位授予重点建设单位,
拟增列该校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与医药和党史党建学等3个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点。现将拟增列的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28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高教处(研究生处)书面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